香港政府女律師瞞案底停職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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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
政府高級律師區婉華,近期因被控盜竊,同時被揭發涉嫌在十三年前入職政府時隱瞞自己曾有刑事案底的情況。警方經過半年調查後,律政司二十二日正式落案起訴區欺騙罪名,並且在西區裁判法院臨近關門前將案帶上法庭提訊;區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五日,以待文件將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及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區准以二千元保釋,但不准離開香港。

律政司發言人稱,區婉華由自23日起會暫時停職,至於在停職期間會否支薪,則會按公務員程式辦事。據瞭解,區婉華在停職期間仍會支取一半薪酬。

現年四十四歲的區婉華(庭上並未披露其真正姓名),在十八歲時因店鋪高買,在南九龍裁判署被裁定一項偷竊罪名成立,被判簽保守行為。

區在1988年完成法律學士課程後回港時,向入境處成功申請改去姓氏和名字,從此她以現用名「區婉華」投身社會工作,企圖洗去過去的刑事案底,十三年前獲律政署聘用。

香港一份報章於今年二月初揭露,月薪十萬元的區婉華,去年八月廿六日,在中環馬莎百貨偷取僅二百五十元的黑色手袋後,律政司為了避嫌,特外聘兩名經驗的私人大狀,拿取獨立意見,律政司終以區氏因面對沈重的工作壓力,致精神失常,需長期接受治療為理由,決定不提證供起訴區,只要求區簽保二千元,守行為一年,不留案底。惟事件餘波未了,區再被揭發曾有盜竊案底,涉嫌在入職政府時隱瞞自己過去的刑事紀錄。

案件編號:WSCC –1612-2002

香港大紀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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