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被拒廚工偷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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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0月16日訊】一名失業超過一年半的廚房工人,本月初獲一間餐廳聘用,連續上班九日後抱恙欲請假休息被拒,身懷僅二十元遂到餐廳附近一間超市偷取「幸福傷風素」,惟事敗被捕,當晚獲准保釋後更因病發送院診治;涉案工人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偷竊罪,獲輕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十八個月,裁判官亦體恤被告窮困苦況,毋須罰款。

每天工作十三小時

據太陽報10月16日報導﹐身高五呎八吋、身形略為魁梧的被告吳游廣(四十四歲),過去曾有一次偷竊雜誌的刑事紀錄,被控本月十日在葵涌廣場二樓的惠康超級市場內,偷取五包「幸福傷風素」,約值一百三十元,當日被告準備離開超市時,警鐘響起,店員報警將他拘捕。被告昨日應訊時一直表現得戰戰兢兢,全身更輕微發抖。

辯方律師求情透露,被告與妻子離異,現時獨居,一年半前開始失業,欠下租金,幾經辛苦才在本月初覓得月薪一萬二千元的餐廳廚房工人一職,每天工作十三小時,事發前被告感到身體不適,欲向餐廳老闆娘請假休息,惟老闆娘以被告上班僅九日為由,拒給予假期,身懷二十元的被告在一時歪念下,到餐廳樓下的超級市場偷取藥物治病。

辯方律師續稱,警方帶被告返警署調查時,發現被告當時身上只有二十元,特別准許他以二十元作擔保金,另加自簽擔保。翌日凌晨,被告終於支撐不住,要電召救護車送院求診,如今被告已經知錯後悔,被告更因此事遭老闆娘解僱,昨日到庭應訊時身上僅得一千元,懇請裁判官考慮被告坦白認罪,給予改過自新機會,予以輕判。

裁判官馬漢璋判刑時強調,被告半年前曾因偷竊而被定罪,故法庭原須在本案判以較高的刑罰及罰款,但考慮被告背景特殊及家境貧困,事發後不久更需送院求診,故輕判入獄兩個月及緩刑一年半,並免除罰款。
飲食業打工仔艱難

「好悲哀,事件反映放假問題上,打工仔根本無任何議價能力。」立法會議員兼街坊工友服務處執行委員梁耀忠形容,眾多行業中,以飲食行業的假期安排最複雜,衍生問題亦最多,由於行業不明文的行規規定,每月只有兩日「實放」假期,另外兩日則須搵人頂替工作才能放假,令業界打工仔要放假相當困難。(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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