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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更改立法 收緊期房交易日落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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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宋清寧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近日,維州議會通過了《土地出售法》(Land Sale Act)修正案,正式禁止了開發商利用備受爭議的日落條款(Sunset Clause)來故意拖延工程和廢除合約的作法。

如今,開發商需要獲得買家或最高法院同意,才能通過日落條款終止售房合同。

日落條款明確了期房的最晚交割日期,若樓花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工,買賣雙方都可以選擇啟動日落條款,終止合約,開發商將退回買家所交付的定金及利息。

這一條款可以保護期房交易中的買賣雙方,一方面可以防止開發商因為某些不可抗拒的因素無法按時交房而被迫支付違約金;另一方面可以防止買家無可奈何地一等再等,幫助降低買家的購房風險。

然而,在前幾年房價飆漲時,一些無良的開發商故意拖延交房時間,然後利用日落條款退出合約,以便以更高的價格再次出售房產。

維州議會最新通過的法律修正案將防止開發商鑽這一法律空子。

消費者事務廳長凱魯茲(Marlene Kairouz)說:「知道有法律為他們撐腰,這會讓家庭和年輕人在投資令人生畏的房地產市場時更加安心。」

然而,澳洲房地產理事會(Property Council of Australia)維州負責人沃爾(Cressida Wall)質疑這一法律變更是否有必要。她指出,如今墨爾本疲軟的房市使上述問題發生的機率變得很小。

她擔心,新法會阻礙房地產交易。「重要的是,這項法案不能阻止公司出於真實的原因而廢止合同,比如重新定位項目以確保其持續的可行性。」

修正法案還包括了其它一些法律變更,包括增加賣家和中介需要向買家透露的信息,比如房屋中發生的謀殺案;禁止「先租後買」 (Rent-to-buy)的交易方式;以及禁止在澳紐軍團日(Anzac Day)下午1點前舉行拍賣。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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