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中級法院院長楊明德死亡 曾上惡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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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03日訊】2019年3月28日凌晨,漢中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級高級法官楊明德,因患病醫治無效死亡,終年55歲。

楊明德,1965年出生,自1989年7月起,歷任陝西省高級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刑二庭副庭長、刑三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等職。2016年1月至今,楊明德在陝西漢中市中級法院任黨組書記、院長。

明慧網報導,楊明德在中共法院工作長達30年之久,期間全程參與了陝西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誣陷案。

特別是楊明德在漢中任職期間,中共黨媒稱漢中市中級法院是所謂「全市法院案件質效綜合指數持續全省前列」,「司法公開率居全省第二位」等。然而這十幾年間,楊明德因誣判法輪功學員,上了明慧網的惡人榜。

以下曝光楊明德在任職期間漢中市法院迫害法輪功的罪行。

阻擾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漢中市法院在近20年的時間裡,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不擇手段地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阻止當地律師不許代理法輪功學員的案子,方方面面在阻止外地律師,造成維權律師無法介入,不能閱卷,不被通知開庭時間。

此外,還對維權律師進行跟蹤、恐嚇,甚至企圖扣押證件,然後逼迫法輪功學員接受指定律師開庭,羅織罪名,達到構陷的目的。

所謂的「公開開庭」只是矇蔽百姓、掩蓋罪惡的幌子。2008年,在法輪功學員楊華、兀亞莉被非法庭審之際,國保、國安人員在庭外、街道上對前來關心的親朋好友包括法輪功學員照相、錄像,為實施新一輪的迫害做準備。

2009年3月,中共人員以對法輪功學員肖豔萍庭審為由,誘騙法輪功學員到場,提前布控,現場綁架了李金鳳、許藝琴、趙秀娥、姚彩文四名法輪功學員至南鄭看守所,將他們構陷勞教。

當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後其家人問詢情況時,辦案警察說:「你可以請律師」。家人聘請律師時,律師告知,法輪功的(被構陷)案子,法院不許代理,要司法局批准;不允許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最好請外地的律師。

當地受理法輪功學員案件的律師受到很大的壓力。如:2012年,家人為法輪功學員陳寶漢請的律師,遭到漢中市法院、「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恐嚇後,放棄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而後漢中市法院誣判陳寶漢1年6個月。

外地律師的遭遇

2013年,法輪功學員柏漢英遭非法庭審,家人聘請的受當事人委託的律師去漢中管轄的漢台法院閱卷,法院人員以主管副院長出差等各種藉口搪塞,致使律師去了幾次也未能閱卷。最後法院非法判刑柏漢英4年。

2013年,法輪功學員劉偉被漢中管轄的南鄭縣法院非法庭審,主審法官、副庭長張超,不通知劉偉委託的律師和家人,強行指定律師;在審理中,多次打斷劉偉自辯,誣判劉偉4年。

2014年,法輪功學員王新蓮、杜淑慧委託的律師,到漢中管轄的勉縣法院要求閱卷,刑庭庭長李明月謊說尚未立案,不讓律師閱卷。律師到漢台區看守所要求見當事人,所長吳漢林說勉縣法院和漢台區公安分局通知他們需要律師的「五證」,且一名當事人需要聘兩名律師,才能見當事人。

漢中市中級法院多年來一直追隨中共邪黨,利用司法機構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在楊明德任職漢中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被漢中市及管轄的法院冤判的法輪功學員杜淑明、杜淑慧、李金鳳、左麗至今仍在陝西女監遭受迫害。

2018年,法院再次對法輪功學員楊華、兀亞莉枉判5年,並於12月將她們送到陝西女監。目前,法院企圖進一步加害法輪功學員肖榮、趙霞、肖豔萍,她們三人仍被非法關押在漢台看守所。

根據明慧網信息統計,陝西省2018年1月至12月間,至少有法輪功學員高世遠、原北京中關村法輪功學員葛昶遭迫害離世,至少有26人次遭非法判刑或庭審,74人次遭綁架,約31人次遭騷擾。#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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