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民投票是聯邦重罪

會失去申請公民身分的資格並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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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22日訊】(記者姜琳達埃爾蒙地報導)距離加州11月中期選舉只剩下一個半月的時間。加州州務卿共和黨籍候選人馬克‧穆澤 (Mark Meuser) 提醒民眾,如果還未成為美國公民,切勿投票,否則就觸犯了聯邦法律,失去申請公民身分的資格並被驅逐出境。

穆澤:非公民投票是聯邦重罪

穆澤9月14日在拜訪大紀元新唐人洛杉磯分社時表示,加州目前的選舉制度全美墊底,選民名冊呈「臃腫」狀態,有 11個縣選民登記率竟然超過了100%,其中就有大量不具備投票資格的民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登記到選民名冊中。

他舉例說,加州今年4月實施的「汽車選民」項目 (Motor voter),原本是讓有資格且有意願投票的選民,到加州車管局 (DMV) 申請駕照或身分證時自動登記為選民。然而,截至目前,被錯誤登記為選民的民眾已高達約4,600位。

而車管局的報告顯示,在5月份有約7.7萬選民記錄被誤報給選舉官員。穆澤說,關於這個法律,沒有人去檢查所有上了選民名冊的非公民的投票資格。但這些合法的非公民移民,一旦被登記了,就會自動收到選票。

他說:「有些人就認為既然是政府給了我選票,可能是我已經有資格了,那就履行義務填寫投票。但這不是公民投票,而是一個聯邦重罪。」

在過去的10年中,身為一名《競選法》和民事訴訟律師的穆澤,見過太多類似的例子。他說,這些人很多都是在美國住了很多年,一直按照規定做事,結果因為誤信於某個選舉制度不夠健全的政府機構投了票,最終在申請公民身分時被拒,且終身失去資格,還被驅逐出境。「雖然這些受害人有辯解的理由,但聯邦移民官會嚴格遵循法律,非公民是決不能投票的。」

只有公民才有資格投票

加州憲法規定,能合法投票的選民僅限於美國公民,且必須是18歲以上、是加州居民,並且選舉前已經註冊取得選民資格。穆澤提醒民眾,到車管局等政府部門辦理任何文件時,如果不是公民,就要注意不能在「美國公民」一欄打勾。

他說,民主黨無視聯邦移民法規,不與聯邦機構合作,反而推出備受爭議的 「庇護州」等政策,聲稱是保護移民。「正好相反,這導致選舉制度完全失控,讓沒有資格的人投了票,違反了這個國家的法律,使他們依然會被驅逐出境,將所有合法移民都悄然變成了受害者。」

除此之外,穆澤指選民名冊還存在著諸多弊端,例如:有人在同一個地址收到了83份選票,而有人在過世多年後卻被人冒名多次投票。還有很多通過AB 60法案拿到受限駕照的無證移民竟也出現在選民名冊中,收到了選票也投了票……

然而,這一切並非不能解決,加州明明有11種不同的數據庫,可以幫助清理選民名單,卻只用了3種。他說,因州務卿的失職,不僅造成大量浪費、舞弊,而且被特殊利益集團操控的選舉結果也讓選民大失信心。

在今年6月的初選中,穆澤在7位候選人中勝出,即將在11月挑戰現任民主黨籍州務卿帕迪拉 (Alex Padilla)。他說:「我是被一群競選律師要求參選州務卿的,我明白加州選舉的問題。一旦勝選,會積極審查選民名單,並從中刪除那些沒有資格投票的人。因為州務卿本該不涉黨派之爭,應確保選舉的公平公正。」◇

責任編輯: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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