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行:是誰在摧毀全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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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行

洛杉磯市中心的交通以複雜與壅塞聞名,Uber和Lyft的出現,解決了很多不願開車者的麻煩,有越來越多人開始享受Uber的好處,如「晚上要小酌一杯叫Uber吧」、「那裡不好停車打Lyft好了」等等,因為有這些市場需要,也越來越多人投入電召車司機行列。

筆者曾遇到一位墨裔的Lyft司機,他說自己與女友輪流開一輛車,女友開白天,他開夜間,兩人一個月可掙七千元。依據他的工作時間,一天大概是駕駛超過八個小時,乍看似乎滿足了全職員工的要求。但這名墨裔司機並不是每個月都工作,他有時會休息一兩個禮拜,什麼也不做;他喜歡Lyft這份工作,因為他可以當自己的老闆,自己決定上班、休假時間。

幾位筆者認識的華裔新移民也在當Uber和Lyft司機,其中一位(甲司機)每週只開三天,因為五、六、日週末夜晚最多人搭乘。他約莫下午三四點開車到深夜,一週就有七、八百元進帳,平均月收入約有兩、三千元。但甲對Uber公司有歸屬感嗎?他表示自己同時也是Lyft司機,哪個系統叫車的人多,他就用哪個系統,但大部分時間都是兩個系統同時使用。

5月30日加大洛杉磯分校勞工研究中心(UCLA Labor Center)公布了一份題為「不只是掙外快」(More Than A Gig)的調查報告,說明相當一部分電召車司機要靠開Uber和Lyft作為主要收入來源。

工會組織據此希望推動擴大對電召車司機的就業保護。UCLA報告的顧問之一、全美出租車工人聯盟的Biju Mathew在週三電話會議上呼籲加州乃至全美的立法者關注,稱有些公司在創造兼職就業機會的背景下「在摧毀全職工作」。

但以甲司機而言,他的確是以電召車的薪水為主要收入,但他既不專屬Lyft也不專屬於Uber,這樣的員工該由哪家公司提供最低薪資、保險等福利呢?

另一名司機乙也是華人,他從大紀元報紙上得知Uber新手駕駛有額外獎金,所以為了爭取這筆額外津貼而開始當司機,但累積到足夠趟數,獎金到手後就不再開了。他說:「開車只是體驗、認識美國城市,加上還有豐厚收入。若沒有這筆獎金,Uber的時薪其實不高。」

麻省理工學院曾對1100多名司機和車輛成本相關資料數據的分析後發現:「司機稅前所得為每小時3.37元,74%的司機收入低於所在州的最低工資標準。」研究還發現,如果把車輛成本費用都考慮在內,有30%的司機處於賠錢狀態。Uber執行長庫斯洛沙希(Dara Khosrowshahi)對此在社群媒體上公開反擊:時薪如果這麼低,誰要當Uber員工,還有誰要以此為全職呢?

Uber和Lyft司機的薪水多寡還是由駕駛者的工作時間與區域所決定。乙司機表示,Uber其實是以時間換取金錢的概念,尖峰時間上路賺得多,上下班塞車時也是很多人叫車的時候,但離峰時間,也有半個小時沒一個客人上車的時候。乙曾從洛杉磯國際機場載客人回到文圖拉縣,五十幾分鐘的路程,他連小費收了45美元,但之後他一路空車回到自己家中,花了近兩小時,這45元美金其實是三個小時的薪水。

在有許多乘車需求的區域,如洛杉磯市中心、聖莫妮卡、機場附近開車,司機載客的機會自然就多,薪水也自然就多,但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一直在這區域裡面駕駛,因為隨機載客與隨時可叫車也是此種「共享經濟」的特色。

對於許多華人新移民而言,Uber和Lyft的駕車工作在於彈性,這些人在中國可能都擁有一技之長、不錯的工作,但初來乍到,因語言、文化等因素,暫時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但生活需要開銷,只好暫時開Uber和Lyft維生,等到生活穩定,突破了語言關卡,就會另覓其它工作。

Uber的入門門檻低、工時彈性,它的出現是應運市場需求,但若真的從「兼職」變成「全職」,那其實是在摧毀「工作」機會了。◇

責任編輯:孟文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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