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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老婦為女兒生意做擔保 房子被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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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鄭煦婷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一位靠養老金生活的澳洲老婦因為女兒失敗的生意做擔保人,房子被銀行收走,險些變得無家可歸。

從本週一至6月1日,調查銀行、退休金和金融服務業不當行為的澳洲皇家委員會的第三輪公開聽證會在墨爾本舉行。

該委員會聽聞,2010年,新州的弗拉納根(Carolyn Flanagan)同意為女兒及其伴侶的一個生意做擔保人,但後來生意失敗,她女兒拖欠了還款,Westpac(西太平洋銀行)準備賣掉弗拉納根的住宅,因此試圖將她驅逐出房子。

因為一系列健康問題,弗拉納根無法來到墨爾本,通過視頻通話從悉尼參加了聽證會。

這位老人患有癌症、青光眼、骨質疏鬆和胰腺炎等,因為剛做完手術移除喉嚨和舌頭上的腫瘤,難以正常說話,且幾近失明。

她告訴委員會說,她隱約記得2010年被女兒帶到Westpac的一家支行。 「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坐在一個辦公室裡。他們不得不把合同讀給我聽,並指給我在哪裡簽字。」

在2013年,銀行試圖將她趕出房子時,她向新州的法律援助中心(Legal Aid)求助。澳洲金融監管服務局(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 Australia)處理了此案,但結果對Westpac銀行有利。

這一爭議進一步升級,最終Westpac銀行的困難援助部門對此進行了調查,銀行同意讓弗拉納根在其房子裡住到離世。

在她死後,銀行將賣掉這一房產,以收回其17萬澳元的貸款。

Westpac稱,弗拉納根的律師當時看過了合同文件,意味著她已經得到了獨立的法律意見。

然而弗拉納根稱,不認為自己得到了法律建議。「我都記不得了,只記得桌子對面坐著一男一女。如果我被告知應獲得法律意見,我一定會直接聯繫法律援助中心的。」

但她也承認,無論如何,她都會給女兒做擔保。「我會為她簽任何東西。」「如果你不能幫助自己的孩子,還能幫誰呢?」

來自新州法律援助中心、代表弗拉納根的貝格拉瑞(Dana Beiglari)說,在這樣的案件中,她的客戶們「通常對簽署擔保合同時的情況的記憶很有限」。

「很多時候,因為子女已經完成了大部分準備工作,並已經與銀行或貸款經紀人完成了文書工作。」「幾乎我遇到的所有案件中,客戶都不懂他們簽訂的財務安排中的細節。」

Westpac銀行的主管威爾士(Alistair Welsh)說,從技術上來講,他們對這件事的處理沒有問題,但如果他們在早些時候批准弗拉納根的困難援助申請,可能更好。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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