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罰款防不勝防 華埠商家:做生意難

唐人街許多店家關門 街道冷清 商鋪租不出去 東家用盡方法招商戶 未料沒開業反先收巨額罰單

新租戶收到1萬6千美元的巨額罰單。 (蔡溶/大紀元)

人氣: 112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018年0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防不勝防的罰款,究竟是鼓勵商家做生意,還是政府部門的斂財工具?」華埠房東張國強說,現在華埠的生意難做,許多門店關了,街道冷清,商鋪租不出去,他用儘了方法招來的商戶,還沒開門就先收到巨額罰單。

華埠拉菲逸街(Lafayette St)126號的門面,已結業的前租戶沒有把招牌拆卸,且舊招牌不符合規定標準。
華埠拉菲逸街(Lafayette St)126號的門面,已結業的前租戶沒有把招牌拆卸,且舊招牌不符合規定標準。(蔡溶/大紀元)

大興地產公司的業者張國強12日向小商業局的代表訴苦,之前商戶留下的招牌,掛了幾十年都沒問題,一夜之間變成不合法,新的商戶接獲1萬6千元罰單,樓宇局稱如果不先解決舊帳、消案,就不給開工紙,不管你服氣不服氣。

大興地產公司的業者張國強12日向小商業局的代表訴苦,之前商戶留下的招牌,掛了幾十年都沒問題,一夜之間變成不合法,新的商戶接獲1萬6千美元的罰單。
大興地產公司的業者張國強12日向小商業局的代表訴苦,之前商戶留下的招牌,掛了幾十年都沒問題,一夜之間變成不合法,新的商戶接獲1萬6千美元的罰單。(蔡溶/大紀元)

張國強痛斥,1萬6千元罰單簡直就是敲竹槓,把商家當成罪犯了。新商戶進駐,要應付環保局、衛生局、房屋局、稅務局等等幾十個局就夠多了,如何得知前租戶的招牌尺寸不合法?誰能做到鉅細不遺、面面俱到?如今,大大小小的罰款「名目」太多,一不小心就會被遞上罰款單,新商戶如果早知有這麼多罰款陷阱,早就打退堂鼓了。

根據紐約市招牌法,商業招牌需向樓宇局申請許可證,並提交招牌圖樣大小尺寸,獲准後還須獲得房東同意簽字,才能請人製作招牌,隨意聘請招牌裝修公司安裝上去,屬於違章建築。因為廣告物雖屬私有,若未善儘管理責任,年久失修的招牌或空支架,遇大風搖搖欲墜,萬一造成車輛受損或人員傷亡,後果不堪設想。但老華埠街道許多商家招牌林立,多數民眾不知道豎立廣告招牌須申請許可證。

張國強說,長久以來他都不知道有這項規定,因前租戶招牌委託廣告公司製作,他做房東的也不清楚相關細節。他在華埠拉菲逸街(Lafayette St)126號的門面一直租不出去,現在堅尼路和百老匯大道的門面租金已經漲到每平方英尺300~600美元,他為了租出去,將門面租金降低到每平方英尺90美元,但行情依然沒有起色。他想方設法讓租戶滿意,降低租金、地稅全包,空租了9~10個月才招來一名印度商人。

但印度商人在申請執照期間,卻因為前租戶沒有把招牌拆卸,且舊招牌不符合規定標準,而收到1萬6千元巨額罰單。樓宇局要求要先申請清拆,由有執照拆除招牌的公司簽字認證後遞交樓宇局消案,然後向樓宇局入紙提出申請,經過樓宇局批准後,再由有執照招牌安裝公司安裝上去,「無論是拆還是豎立招牌,都要大費周章向市府申請」。

張國強說,他為了留下新的商戶,只能自己代交罰款,但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罰,覺得很冤枉。他認為,市府應輔導店家主動申請,平時多宣導巡查,以勸導為主、開罰為輔,而不是大金額、高頻次罰款,面對華埠商舖關門增多、生意不景的情況,應設法鼓勵商家多來華埠做生意。◇

責任編輯:文燁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