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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Airbnb短租公寓業主或需繳更高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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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高秀媛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根據擬議的新法,在Airbnb上出租公寓的維州業主可能需要繳納更高的物業費(owners corporation fee),來補償租客對大樓公共區域造成的磨損。

據domain.com.au網站報導,在對《2006年業主法團法案》(Owners Corporations Act 2006)的一個改革草案中,有三個與短期出租分契式(strata)物業相關的提議,此項額外費用便是其中一個。

澳洲分契式所有權社區協會(Strata Community Australia,以下簡稱為SCA)維州分會總經理貝克(Rob Beck)說,其它改革提議還包括:

•業主法團可以徵收費用來彌補短租房客對公共財產造成的破壞;

• 使解決短租房客製造的問題變得更加容易,業主法團將問題告上維州民事及行政法庭(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或維州初級法院(Magistrates’ Court of Victoria)只需50%相關成員的同意,而不是之前的75%。

貝克說,這些提議是SCA推動的一系列將《2006年業主法團法案》「現代化」的改革措施的一部分。

根據從2019年2月開始生效的一項新法規,維州民事及行政法庭有權對問題租戶和出租房業主發出禁令,並裁定建築物內的其他住戶可因「喪失舒適感」而得到補償(最高2千澳元)。但SCA擔心新法不能解決足夠多的問題。

貝克表示,為了改革業主法團法案,包括SCA維州分會在內的組織機構已經做了6年的相關工作。他希望這一進程能得到快速推進。

「這些改革措施對住在此類建築物中的160萬名維州人來說非常有益。」

他說,考慮到維州在未來三十年將建造更多的公寓(apartment)、單元房(unit)和聯排別墅(townhouse),改革提議需要在2019年成為正式法律。

消費者事務廳長凱魯茲(Marlene Kairouz)的一位發言人說,政府將在明年6月30日前發布改革草案。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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