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州大選3公投問題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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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景燁麻州綜合報導)在11月的麻州大選中,選民們不僅要投票選出新任州政府成員和國會議員,還要投票決定3大政策問題的未來。這3大問題分別關於醫院護士的工作量,有關政治捐款的聯邦憲法修正案提案,以及跨性別公共場所的存亡。

問題1:護士工作量

代表麻州20%護士的「麻州護士協會」提出,麻州的醫院應根據醫院部門和病人嚴重程度,限制每位護士所負擔的病人數量。若獲得多數選民支持,這一法案將得以通過。

支持者認為,當前麻州護士的數量不足,易發生醫療事故。所以麻州應立法限制每位護士負擔的病人數量,同時讓醫院招聘更多護士,以改善醫院服務,減少病人等候時間。支持者認為,麻州的醫院大多為大公司所擁有——這些公司有能力投入更多資金來改善服務。

反對者認為,政府強加的病人配額會干擾護士的職業判斷,不會帶來更好的服務。醫院既可能為滿足數量而招聘低水準的護士,也可能拉走其它看護機構的員工。僵硬的配額制度可能導致擠不進配額的病人苦等位置,還可能迫使醫院關閉為最弱勢群體服務,卻難以盈利的部門;以及導致保險費增加。

目前,加州是全美唯一實行「護士-病人」配額制度的州,已實行了5年。但與麻州不同的是,加州的法案更為靈活,允許醫院調整「護士-病人」配額和其它醫院職工數量。在此基礎上,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調研表明,限制配額與服務質量之間沒有明顯聯繫;護士收入增加、勞累和事故減少;「病人等候時間延長」、「醫院部門關閉」等問題並未出現。

問題2:修憲限制政治捐款

致力於限制競選捐款的「美國承諾(American Promise)」組織提出,麻州應組建一個不領工資的15人公民小組,為國會撰寫一條憲法修正案提案,規定只有個人才能為政治競選捐款,企業和工會組織都沒有這一資格。若獲多數選民支持,這一小組將得以成立。

在2010年的「公民聯盟對聯邦選舉委員會(Citizens United v. FEC)」訴訟中,最高法院曾裁定,「第一修正案」保護企業和工會付錢傳播信息的權利。

以「公民聯盟」為首的新修正案支持者認為,普通公民在捐款財力方面無力抗衡大型企業,因而無法享有與大型企業相同的政治地位。而推翻最高法院裁決的唯一辦法,就是促使國會通過第28條憲法修正案。目前,已有19個州提出這一要求。

反對者則認為,付費傳播消息也是言論自由的一部份。若限制這一自由,政客就有可能用這種規定來限制對手的言論自由。此外,競選資金來源的問題已經過最高法院裁定,為人們廣泛了解,難以推翻。

問題3:跨性別廁所

2016年,麻州通過法案規定,分男女使用的公共場所(如公共廁所),應允許變性者或有易性癖的人根據他們認為的性別,而非出生時的性別,來選擇使用。選民對這一問題投贊成票即保留該法案,投反對票即廢除該法案。

這一公投的發起組織為「麻州家庭組織(Massachusetts Family Institute)」。他們認為潛在罪犯會利用這一法律,裝作易性癖者進入女廁、女更衣室或其它女性場所,實施侵犯。在這一法案下,人們難以辨識所謂「易性癖」的真假,容易讓罪犯矇混過關。

奧巴馬擔任總統期間,曾宣佈1964年的公民權利法案保護「性別身份認同」。川普上台以來,聯邦司法部部長塞辛斯(Jeff Sessions)表示,司法部會按照國會的立法意圖和當時「性別(Sex)」一詞的定義,根據生理性別來保護人們免受性別歧視。司法部解釋說,1964年的公民權利法案並沒有延伸保護易性癖。

除3大公投問題外,麻州選票上還有向本地國會議員提出指導意見的非強制(Not Binding)問題。◇

責任編輯:景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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