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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T仲裁結果 中市府:非認賠殺出

有媒體評論市府在BRT案中「認賠殺出」,5日市府交通局強調,仲裁結果係指市府應在契約總額5億元中,給付最後工程尾款1.8億元,並非額外賠付。(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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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鄧玫玲台灣台中報導)台灣營建協會日前針對台中市BRT機電系統提出仲裁結果,要求台中市政府支付工程尾款,更有媒體評論市府在本案中「認賠殺出」,5日市府交通局強調,仲裁結果係指市府應在契約總額5億元中,給付最後工程尾款1.8億元,並非額外賠付;而市府要求系統功能正常才支付尾款,是避免政府預算浪費,盼各界及媒體評論者明察事實,勿以不實資訊以訛傳訛。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此案源自於前市府設計了無法達到BRT國際標準的機電系統,未驗收就啟用,造成廠商與市府間的紛爭,使市區重要幹道的台灣大道嚴重壅塞、事故頻傳,釀起民怨。

王義川指出,台中市長林佳龍上任後,將「假BRT」轉型為優化公車專用道,成功促使台灣大道車流量提升,改善慢車道壅塞及事故發生率,公車搭乘率大幅提高。

然而某媒體評論:「廢了BRT,仲裁結果市府大敗,必須支付1.8億元。」王義川說,由於前市府已與機電廠商簽訂金額5億元的契約,且已給付3.2億元,市府要求系統功能正常才支付尾款1.8億元,並非額外賠付,市府不會、也不能追加預算,要讓市庫損失控制在前市府簽約的5億元額度之內。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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