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提議立法青少年重罪犯按成人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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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晨澳洲阿德萊德編譯報導)南澳司法廳長將在州議會上,提出青少年犯罪法(Young Offenders Act)的修正案,針對個別案例,允許法官對犯案青少年以成年人標準判處。

據廣告報(The Advertiser)報導,此舉是對Nicole Tucker撞車死亡案公眾呼聲的直接回應。修正案將保證經地方法院審理和定罪的青少年,獲得更高的、與之所犯罪行為相符的判決。

州司法廳長勞(John Rau)說,此舉直接反映了公眾的期望。「這意味著引用全套的成人審判制度。所有當前在青少年犯罪法中需要優先考慮的事項,將成為審判過程中次要考慮的問題。」勞說他希望修正案會在議會得到完全支持,和得到大部分立法會成員的同意。

引發這個修正案的起因,是去年10月發生的一起駭人高速撞車案,地方法院法官對16歲的犯案人,判處了3年4個月零1週的刑期。而檢察總長(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金博(Adam Kimber)決定,不再上訴。這引起了受害人家庭和公眾的不滿。

金博對其不上訴的依據之一是,該判決遵照了青少年犯罪法。其中主要的考慮是,該青年還是有可能改造成為一個負責任的、對社會有益的人。

勞表示,因為了解到即便上訴,結果也不可能改變,所以不會強令檢察總長這麼做。認為這樣會濫用程序,完全不專業,「也解決不了問題」。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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