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收金條 安徽前高官王強貪腐細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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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20日訊】中共安徽前桐城市委書記、池州市委副書記王強因貪污已被判刑7年。日前,陸媒披露了王強的貪腐細節:有20多人曾向王強行賄,他除了收金條、金塊外,還收錢、財等物,他被指至少收了28根金條。

今年5月27日,王強被判刑7年,並被處罰70萬元人民幣。他被指控在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任安慶市委常委、副市長以及桐城市委書記、池州市委副書記期間,收受安徽某酒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等多名個人及多個單位141.8萬元人民幣、1.8萬英鎊、7.5萬美元,以及購物卡1.5萬元、黃金和其它貴重物品價值161.2176萬元人民幣,共計折合人民幣353.9186萬元,以及一尊白玉老虎、50枚銀元,並為他們謀取利益。

大陸微信公眾號「政知圈」7月19日的文章披露了王強的貪腐細節。文章說,從一審判決書顯示,王強至少收了28根金條、1個金塊、50枚銀元。

王強收了安徽黃梅酒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8根金條、1個金塊)、安徽鴻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夏某(6根金條)、中鐵十三局董事長雷某(5根金條)、北京恆信通達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詹某(3根金條)、安徽華日建工集團董事長崔某(1根金條)、桐城中學副校長方某(5根金條)的賄賂。

文章說,向王強行過賄的不止上述這些人,一共有20多人。

王強任桐城市委書記期間,收了黃梅酒業張某的好處後,曾幫助該公司興建的文博園申報上國家4A級旅遊景區、推薦張某當選為安徽省人大代表。

桐城市雙新開發區主任為緩和與王強之間的利益矛盾,在2011年中秋節前給王強送去1萬元人民幣,錢則從單位招待費用中出。

2015年2月,王強被公示為池州市長提名人選,然而公示期間遭到舉報,他的市長之路從此中斷。中共官方通報曾指,王強多次接受相關企業安排到雲南、海南等地旅遊,並接受2名私營企業主的禮品,還長期賭博。

據報,2014年9月,王強就聽說桐城有人在檢舉他,當時桐城市住建局局長張鵬等人相繼被查,他怕自己東窗事發,趕忙退了部分贓款。不過王強仍無法推責,於2015年10月16日被調查。

安徽被指是江派的利益地盤,也是腐敗重災區。中共十八大後,安徽副省長陳樹隆、倪發科、楊振超、周春雨及政協副主席韓先聰、合肥市長張慶軍等重量級「老虎」落馬。

2015年2月,倪發科被判刑17年。倪被指與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妹妹江澤慧關係密切。有報導稱,倪發科是江澤慧的女婿。#

責任編輯:許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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