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6月28日訊】立法院院會今天經表決,二讀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28條條文草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金計算基準採計期間,將從最後在職5年平均薪額逐年加到最後在職15年平均薪額。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