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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獎金奏效 台中再爆過期雞腿逾30噸

衛生局於現場封存3萬5,262公斤包括部份過期及未過期的半成品及原料肉。(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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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祭出高額檢舉獎金及吹哨者獎金奏效,繼日前力勤案,衛生局23日再次接到民眾檢舉,揭發太平區均豐國際有限公司疑似使用逾期原料肉製作冷凍雞腿;經查,業者坦承未落實先進先出原則,也無法釐清凍庫雞腿有效日期,衛生局當場封存3萬5,262公斤疑慮產品,將依規銷毀,並處24萬元罰鍰,後續持續追蹤改善。

衛生局表示,依照業者提供交易資料繼續追查下游,包含全市14家及外縣市1家,流向為餐廳小吃或夜市攤販;除立即通知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前往轄內店家稽查,也已完成全市相關下游業者調查,共計退回均豐公司雞腿產品共計4,103.4公斤。

據衛生局指出,均豐公司廠區原料肉僅經營單一品項「冷凍雞腿」,是向台北市某肉品進口商購入原料肉,使用時於冷凍庫取出,製作腿丁、棒腿、腿排等食品;去年底至今,雞腿原料肉共進貨7萬8,478公斤,有限期限分別為今年3月10日及5月13日到期。

經衛生局核對進業者銷貨資料及進口報單、輸入許可等,確認在有效期間內,售出的雞腿肉共3萬9,490公斤,另有3萬5,262公斤交待不清。衛生局也在現場冷凍庫發現多箱雞腿肉,含原料肉、未包裝的半成品及退貨品等,經勾稽比對,業者坦承因未落實先進先出原則,無法從相關批號辨識其凍庫內前述肉品的有效日期。

衛生局於現場封存3萬5,262公斤包括部份過期及未過期的半成品及原料肉;強調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及驗收制度,此案將依《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第8款「⋯逾有效日期」處24萬元罰鍰,違規成品全數銷毀;並呼籲民眾或內部員工勇於檢舉業者不法行為,共同維護食安。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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