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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專員:公車局需更好地監督協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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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雪多倫多編譯報導)在2015年4月,有人在社交網站上傳多倫多公車局(TTC)協警,在Union地鐵站暴打兩名乘客事件的視頻後,在網民中炸了鍋。該事件引發公眾對其做法是否濫用了權利的質疑,也促使多市監察專員對TTC的執法部門開始展開調查。

據《多倫多星報》報道,監察專員奧普勒(Susan Opler)在上週五發布一份報告中斷定,TTC執法部門有關對公眾報告執法時使用武力的政策「不明了」,協警在應對精神病患者方面的培訓不足。

專員提26項建議

奧普勒的報告提出了26項建議,所有這些建議TTC都已經同意採納。

奧普勒建議包括:修改TTC執法部門使用武力的政策;強調減輕使用武力強度的方法;確保協警定期接受應對精神病人的培訓;在沒有公眾投訴時,實施一項對協警進行調查的程序;加強有關暴力事件的公開報道;在所有TTC巡邏車輛上安裝攝像頭。

專員:TTC執法部門需要監管

奧普勒認為,TTC執法部門的協警與警察有類似的權利,可以用武力執法及逮捕公民,那麼該部門也需有一個全面有效的公共監管體系對其實施監督。

事件發生後,TTC已經改善使用武力執法時對公眾報告的事宜。

TTC 首席執行官拜福德(Andy Byford)表示,TTC正在計劃執行26項建議中23項的過程中,其中一項已經實施,其餘的將在今年實施,不過在所有TTC巡邏車輛上安裝攝像頭要到2018年底才能完成。

TTC執法部門由42名協警和69名檢票員組成。協警被授權攜帶和使用手銬、胡椒噴霧和警棍。與警察不同,目前協警不受安省獨立警察審查主管辦公室,及警察特別調查組的監督。

根據TTC執法部門2016年度報告,去年,協警使用武力執法14次。其中10起事件中,協警徒手逮捕了違規者。在4起事件中,協警使用了警棍,其中一次是用警棍擊打對方。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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