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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農型種電 台 農委會:近300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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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22日訊】(中央社台北22日電)農委會表示,目前嚴重地層下陷或受污染農地非營農型綠能設施面積達2893公頃,其中,不利耕作地共1253公頃、黃金廊道1266公頃、受污染農地有374公頃。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請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政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就綠能政策目標、未來規劃及執行現況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農委會書面報告表示,農委會支持推動再生能源,在不影響農業經營的前提下,於農業設施屋頂或農地上設置綠能設施,且綠能設施可大致區分為營農型以及非營農型。

其中,非營農型以引導至受污染農地或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不利耕作地結合使用。

報告指出,截至104年底,營農型綠能設施已核准1334件,畜牧設施808件、占比60%,其他農業設施526件、占比40%。

至於非營農型綠能設施,可大致分為三類,首先、不利耕作地共18區、1253公頃,截至105年5月底,已核准80件、共30公頃。

其次、黃金廊道共1266公頃,目前已報行政院核定中,至於受污染農地共374公頃,農委會表示這部分需經環保署會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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