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訪妻已被刑拘六個月

投書:我近三十年冤屈 何時誰能給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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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08日訊】因上訪妻已被刑拘六個月,我的近三十年冤屈,在中國何時誰能給我解決?

我是河南息縣小茴鄉一位年已70的老農民,名叫陸其軒。二十多年前我鄉鄉長陸東昇(現為縣科技局局長)的哥哥,依仗其權勢無理由將我宅基地上的樹霸占據走,我和妻子上前問下原因,被他們蓄謀已久早已安排的流氓及親友打成重傷,在醫院住了一個多月後傷才治好。出院後我們到派出所找所長張寧(現為公安局副局長)處理此事,並按要求將醫院診斷書及藥費交給所長。最初一次次催問結果所長總是往後推不予處理,再後來就是官官相護對鄉長哥哥進行袒護,對我們惡言相加,並將我們交給派出所的證據、藥費收據銷毀。

就這樣鄉長還不放過我們,又對我們進行更加惡毒打擊報復,利用手中的計劃生育管理權,無中生有地說我兒媳婦檢晚去了半小時,將我妻子及親家母關進學習班,並經常不讓她們吃飯、上廁所,與此同時他還讓人將我們兩家的糧食、牲畜等值錢的都掠奪走。兒媳婦被迫離家出走與兒子離了婚,女兒帶著外孫來看我們,他們又對我外孫下手致小孩夭折。

實在是走投無路,為保命,我們不得不踏上艱辛而又路受盡恥辱的上訪之路,由於對方是鄉長,又有後台,後又升任書記、局長,鄉里沒人敢管,信訪局等有關人員,聽信他的一面之詞、官官相護,對我們的問題不但不處理不向上級反映,反而對我們進行百般刁難不讓我們進門等,為此我們據理力爭,他們卻說我們擾亂公共秩序,加當年派出所所長升任到公安局副局長有了更大的權,我們不斷上訪,擔心他做的虧心事暴露,利用手中的權力對我們羅織罪名,到鄉、縣政府及信訪局反映問題,卻被說成是尋釁滋事,縣公安局先是於2005年11月以尋釁滋事將我妻子余秀英進行刑事拘留,檢查院後又以違犯刑法290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批准逮捕。

試問我們兩個70多歲的老兩口上人民政府反映問題怎麼成了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人民政府人民真的不能進了。

這半年來,我去信陽市、河南省有關部門及國家信訪局反映,他們總是將我推到息縣,可息縣有關部門卻不准我進門,在中國這麼大的地方,哪裏才有我們說理的地方。

聯繫電話:13087012822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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