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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BRT董監事挨告 中市:符合公共利益

台中市BRT快捷巴士出現上億虧損,市府日前對外宣布解散公司,遭國民黨團告發圖利背信。(黃玉燕/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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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BRT快捷巴士於去年7月轉型為優化公車道,10個多月來,因BRT公司出現上億虧損,市府日前對外宣布解散公司。對此,議會國民黨團28日召開記者會抨擊說,台中快巴公司因退出台灣大道聯營,才造成嚴重虧損;依《公司法》董事受全體台中市民委託,卻未忠於營運導致虧損、甚至清算解散,將具狀向台中地方法院告發副市長張光瑤董事長等15人。

黨團書記長楊正中、黃馨慧表示,當初BRT公司與三家民間業者聯營黃金路線、即台灣大道,收益部分公家與民間業者可各分50%。且BRT公司103年盈餘3700餘萬、104年盈餘1.7億,退出聯營後,104年實質虧損1億、105年虧損達1.64億。痛批BRT公司是100%公營事業,資本額為全民支付,將依《公司法》中「廢弛職務」告發。

李中則認為,公司董監事未對股東負責是背信;營運黃金路線可以賺錢,卻讓給民間業者,是圖利他人;未善用公司資產導致虧損是瀆職。

針對議員質疑,市府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快捷巴士公司階段性任務已結束,如繼續經營恐遭質疑浪費公帑,市府基於公共利益及政策考量,決定解散該公司,並將循相關法定程序清算解散;且市府為該公司單一股東,董監事是遵照唯一股東的決定,並未違背其任務,也無為自己或第三人獲取不法利益,並無《刑法》第342條的背信問題。

交通局長王義川回應說,快捷巴士公司是公營,營運目的是創造市民最大福利,但過去經營BRT路線是企圖與民爭利。他也指出,最初規劃BRT路線是由公司獨家經營,上路後、卻拉了三家民營業者聯營,政策轉折令人費解。至於BRT系統留下的場站設備將繼續善用,並未所指的「虧損22億」。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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