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岳軻美國馬里蘭州編譯報導)最近,一份分析表明,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Baltimore)警方使用泰瑟電擊槍(Taser)的次數和程度,嚴重超過可接受的安全限制範圍。
調查總結了自2012年開始到2014泰瑟槍的使用數據,發現巴爾的摩警察在嫌疑人不聽命令的情況下,幾乎都使用過泰瑟槍制服對方,即使嫌疑人並未造成任何的威脅。大多數被泰瑟槍電擊過的嫌疑人是非裔,三分之二的該類事件發生在低收入地區內。
分析還發現,在100多個事故中,巴爾的摩警察擊中對方15秒後,才停止電擊,這比其它任何地方警察用的時間都長。同時,這也超過了武器製造商和警務專家建議的使用時間。
泰瑟槍的外形與普通手槍十分相似,但沒有子彈,是靠發射兩支針頭連導線直接擊進對方體內,利用電流擊倒對方。為了防止警察濫用槍支,隨便開火,泰瑟槍在設計時還增加了記錄功能。槍膛後面印有序列號,調查人員可通過它們追查到槍的主人,此外槍內還有一個微型晶片,專門記錄每次射擊的日期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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