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走私海龜去中國 加華人被美國法院判入獄5年

加拿大華人從北美向中國走私海龜,有的海龜能賣到800美元一隻。(加拿大邊境服務署提供)

人氣: 130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6年0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安省溫莎市的華人男子徐凱(Kai Xu,音譯)4月12日在美國密歇根聯邦法院出庭受審,因進入密歇根購買海龜並運往中國販賣的走私罪被判近5年監禁。自案發到現在,徐凱已經被關押約19個月。

美國法庭文件稱,27歲的徐凱(Kai Xu,音譯)在2014年8月從美國進入加拿大,把51只小海龜綁在腿上企圖帶進安省。加拿大邊境服務署把他截住,沒收了所有海龜。

星期二,美國密歇根州安娜堡(Ann Arbor)的聯邦法院審理了此案。美國政府表示,徐凱可能僱傭某人從美國往中國運海龜。那個人坐飛機時把海龜藏在行李裡。美國政府規定,任何人從美國出口野生動物時必須獲得政府許可,否則就是違法的。

美聯社報導,徐凱已經認罪。他承認他從加拿大和美國已經走私上千隻海龜到中國。星期二當天在庭上,他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是「可恥的」。但是他這麼做是為了減輕父母親的財政負擔,也是為了賺取大學的學費。他為自己的行為道歉,為自己的貪婪道歉。

根據《底特律新聞報》報導,徐凱是華裔加拿大公民,今年27歲,在滑鐵盧大學就讀工程專業。他被指控走私,非法交易及出口,如果被定罪,刑期最長為十年。

滑鐵盧大學的公關部經理Pamela Smyth告訴《大紀元》,徐凱在沒有被捕前確實是滑大的電子工程專業的註冊學生,但還沒有畢業。滑大表示,徐凱在美國刑滿釋放後,還可以申請回滑大繼續念大學。

《底特律新聞報》報導,辯護律師Matthew Borgula告訴法官,徐不是一個「成熟的國際經銷商」,把烏龜藏在褲子裡想帶出關,顯然不是一個「好辦法」。

儘管助理法官Sara Woodward認為徐凱的悔恨是真誠的,但是這是最近走私計畫中最大的一單,所以他建議按照判刑指南的最低要求判徐入獄5年。

動物走私 加拿大懲罰較輕

對於這類動物走私活動,美國的刑罰比較嚴厲,而在加拿大,類似的犯罪行為更多隻是被判罰款。

今年2月26日,安省法院曾判決徐凱非法進口爬行動物到加拿大罪名成立,被判罰款3500元,守行為兩年,十年裡不能持有烏龜,並且要做50小時的社區服務。

2012年6月,多倫多華裔公司從美國往加拿大運活魚,被聯邦法院罰款50,000元。2011年元月,加國海關在安省小鎮發現一輛卡車從美國運來 2,400多公斤的活魚,總值3,270加元。安省自然資源廳沒收了所有魚。安省政府表示,多倫多的華人魚類進口公司Xionyin違規,被罰款 40,000元。該公司的華裔老闆王雄(Xiong Wang,音譯)也違規,被罰10,000元。他是加國公民,住在萬錦市。

另外,一位華人在2003年從北京飛往溫哥華,在行李裡放了3只烏龜。他認為,這些烏龜是寵物,他過境時不需要向海關申報。

加國法庭文件稱,機場海關從他的行李裡搜出了烏龜,並表示他沒有進口許可證,不能把烏龜帶進加拿大。這位華人被罰400元。#

責任編輯:岳怡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