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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電臺前主持人 性侵和窒息指控罪名不成立

高梅希在3月24日宣判結束後走出法院。(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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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綜合編譯報導)週四(3月24日),安省法庭法官霍金斯(William Horkins)以原告證人證詞充滿欺騙,蓄意捏造為由,宣判CBC電臺前名嘴主持高梅希(Jian Ghomeshi)性侵和窒息指控罪名不成立。判決結果引起女性團體的不滿,並在全國範圍內引發法庭應如何對待受害人的討論。

據CBC報導,宣判高梅希無罪後,法庭外面和網上一下子炸開了鍋,一心盼著高梅希能被治罪的人群,憤怒呼聲在法庭外響徹,網上對其討評論一下子漲到了1萬多條。對此裁決,高梅希本人、家人及支持者倒是很滿意,互相之間擁抱和握手,表達心中的滿心歡喜。但高梅希在離開法庭時,卻一言未發。

然而,雖說當天指控被宣判無效,高梅希仍面臨另一項性侵指控,預計6月開審。

法官的說法

霍金斯說,裁定高梅希無罪,主要是因為三名原告回憶飄忽不定,證詞變來變去,有時候直接變成是撒謊。三名被害人雖可能會依賴彼此尋求依靠,但女演員Lucy DeCoutere和另1名原告之間5,000條短信互動,聽起來就像是兩人合夥一心想搞臭高梅希。性虐受害人有這種憤怒和仇恨,可能是一種正常心理宣洩,但站在法庭立場來說,就得謹慎裁處。

霍金斯還說,三名原告行為、高梅希之間的通訊來往,以及法庭證詞,都存在矛盾之處。雖說男女關係變化中,人性反應行為可能存在多變性和無法預測性,這一點很正常,但幾名原告法庭證詞的反復,說明法庭裁決時得務必謹慎,避免同樣危險的錯誤假設,即認為性侵受害人永遠可以被信任。

他還說,法律嚴酷事實是,一旦證人證詞被發現存在欺騙和蓄意捏造,說甚麼都不再被法庭信任。因此他被迫做出裁決,法庭無法充分相信三名證人的可靠性或誠信度,簡言之,證詞嚴重欠缺使得法庭有充分理由懷疑。

他還說,證人這種半假半真的做法,實際上是在拿司法制度玩火。奇特的是,他還說,儘管本案中證據有充分懷疑理由,但也不說明這些事情從未發生過。

控方檢察官加勒漢(Michael Callaghan)在最後辯詞中說,三名原告證詞雖有矛盾疏漏和隱瞞之處,但在一輪接一輪盤問中,對於自己被高梅希性暴力相向這一事實,卻從未有過閃爍之詞。高梅希律師卻牢牢抓住這一點,咬住原告證詞一旦存在矛盾和疏漏,等於是白說。

女性團體憤怒

法官這番解釋,卻無法平息人們的憤怒。加勒漢站在麥克風前向媒體談對法庭裁決想法時,一名裸著上身的女子突然跳到他前方,高喊「高梅希有罪」,並把麥克風講臺掀翻,但很快被警方制服並被帶上警車。還有些示威人群在法庭外高唱「我們相信倖存者」。

女性團體表示,這一裁決,尤其是法官對三名原告審理過程中證詞不一致的刻薄評論,凸顯出法律制度要求這類案件有合理解釋完全有問題。多大法學教授科斯曼(Brenda Cossman)女士說,目前法律制度要求證人證實自己,標準非常不合理。

宣判公布後,#IBelieveSurvivors推特帳號很快就有了1.3萬多個留言和評論。多倫多華裔市議員黃慧文(Kristyn Wong-Tam)留言說,法庭從未要求被告證明自己無罪,高梅希本人也從未否認過他掐人喉嚨和揮拳打人,反倒是要求受害人接受盤問。

今年2月1日,高梅希一案在多倫多開審,共持續了8天。對於控方提出的從2002到2003年間的所有性侵和暴力指控,高梅希一概不認罪。三名證人,均指控高梅希在約會或親熱過程中有掐頸和拳擊等暴力行為。但法庭後來發現,三名原告均在被高梅希暴力對待後仍與他保持親密聯繫,且最初證詞中均未向警方或控方提供這些信息。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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