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讓人瞠目結舌的怪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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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有著一些世界上最離奇的法規,有的聽起來讓人太匪夷所,不敢相信它會是真的。

據澳洲新聞網報導,日前一名悉尼司機因穿著棕色的鞋子在賭場的出租車站等客人而被警察罰款100澳元。雖然紐省警方後來取消了對該司機的罰款,但紐省確實曾有規定,出租車司機如果沒有正確的穿著制服,將被罰款——只是這一法規已於去年12月份作為改革的一部份已被取消。

但這並不是澳洲唯一一個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法規,如果在搜索引擎中鍵入「澳洲最瘋狂的法律」,人們會發現更多的讓人瞠目結舌的法規。

在西澳,擁有超過50公斤的土豆屬非法

這是真的,至少到目前為止。該法律是從1946年開始實施的。

在維省布萊頓海灘(Brighton Beach),泳客必須穿著從頸部到膝蓋的泳衣

這項法規在搜索中排位第一,但當地市議會的發言人稱,這項規定現在並不存在。它可能只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實行過。

不問任何問題而向歸還被盜財物者提供獎勵屬非法

沒錯,在南澳和塔省確實有這樣的法規。違者一旦被發現屬有罪,可被罰款最高達500澳元。

觸摸可導致自己死亡的電線可被罰款200元

這無疑是一個很奇怪的處罰。關於這個處罰的標牌照片在網上流傳了多年,並引來世界各地的調侃。但是,根據新聞網記者的調查,這並不是真實的法規。首先,標示牌上的監管機構「紐卡素電車局」(Newcastle Tramway Authority)現在並不存在,即便存在,那也僅可能是100多年前的事情。

再者,紐卡素的「著名電車線」(Famous Tram)的發言人告訴新聞網說,他也懷疑這個標示牌的真實性,因為澳大利亞直到1966年才引入了澳幣制度,而紐卡素電車在1950年就停運了。

在維省私自換燈泡違法

許多人認為除非你是合格的電工,否則根據維省法律私自在家中換燈泡屬於非法,可能被罰10澳元。幸好,維省能源安全(Energy Safe Victoria)的發言人證實,儘管「電力安全法」(Electricity Safety Act)說無執照進行電工行為屬於違法,但是市政法規定,在家換個燈泡、拔個插頭這樣的行為,並不在「電工行為」之列。

打斷婚禮、葬禮違法

這項法規的確在南澳實施。違者恐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或兩年的監禁。

其它光怪陸離的法規還有:在維省,出沒在慣偷住處附近或者與他們合住屬非法,不過2005年已有變化;在維省和南澳,傷害信鴿屬非法。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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