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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路法初審 Uber非法載客可重罰

對於Uber來台違法營業4年仍未合法,立院7日初審通過《公路法》修正草案,交通部長賀陳旦7日表示,法案三讀通過後將依法辦理。(陳柏州/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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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對於Uber來台違法營業4年仍未合法,立法院7日初審通過《公路法》修正草案,未來若不依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可處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勒令歇業。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法案若順利三讀通過,新法最快明年1月上路,屆時將依法辦理,以表達處理決心;對於初審結果,Uber表示失望,但仍會儘量維持平台正常營運,不過將審慎評估在台未來發展並調整策略。

初審條文也規定,非法營業的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1年,或吊銷之,非滿2年以上不得請取、考領。此外,為有效防堵非法載客行為,條文規定,對違法行為,民眾得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公路機關檢舉。立委建議,檢舉獎金應以罰鍰一成計算,也就是檢舉人最高可拿250萬元獎金。

賀陳旦說,Uber在其他國家或地區都願意配合,包括司機要擁有職業駕照,但在台灣落地卻時不肯做任何調整,還希望政府替他們另外立法。他強調,政府對Uber的3個底線就是「納管、納稅、納保險」,不會有任何折扣。

至於交通部態度強硬,是否有美方施壓?賀陳旦說,沒有感到壓力,但確實有來關心。美方政府及非政府人士都有,時間就在最近。他也強調,政府並非要把Uber趕出台灣,而透過修法回到合作起點,「歡迎他們留在台灣。」◇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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