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政府啟動教育系統立法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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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達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南澳政府開始著手數十年來最大的一次教育系統立法調整,而其中一項條款受到教育工會的批評,即:如果孩子逃學,對其家長罰款最高可達5千澳元。

據澳廣新聞(ABC)報導,南澳政府正在將兒童早期教育和教育涵蓋在一項立法之下,並透露了幾項立法修正案草稿。修改案著重於以加大罰款的方式提高學生到校出勤率,逃學學生家長罰款從5百到5千澳元不等。

然而,教育工會南澳分會副主席墨菲(Jan Murphy)說,加重罰款只會適得其反。「我們認為其它方式也許更有利。」她說,「(比如)往所有的學校派駐輔導員,提供資金以支持孩子們所需,而不是懲罰家長們。」「如果去懲罰那些本來經濟就很困難的家庭,無論是對學生、家庭或學校而言,我們都看不到會帶來任何正面的結果。」

小學校長協會(Primary Principals Association)副主席海耶斯(Julie Hayes)說,懲罰或可作為最後採取的手段。「學校領導為學生到校上課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想盡辦法去幫助那些有困難的家長們。但如果家長還是很執拗,那我想罰款也許能起到好作用。」

立法草案還包括了對在校園施暴家長加以嚴懲,罰款可達2,500澳元。海耶斯說,罰款是必須的,同時也給予校方權利,以禁止不友善的個人進入校園。「教師們需要安全地請走那些態度不良、出言不善的家長,給學校留一些喘息的空間。」她說,「可以禁止一天,但有時問題很嚴重,需要加長禁止其到校的時間段。」

政府表示,修改案還能幫助校方留住好的教師。墨菲說,修正案也必須聚焦於使更多的合同職位永久化。她說:「我們系統中合同教師數量在增加,永久職位在減少,少到只有75%。我們認為這是問題的關鍵所在,須認真對待。」

政府還表示,修改案同時也改善了轉校生信息分享系統,並改善吸引留用員工方案,明確禁止體罰,教育廳也應以現代化的方式對待表現不佳的教師。

與此同時,州政府還在制定另一個方案,以授予校長更大的僱傭和解僱權。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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