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對過低指導價改革 六項影響買賣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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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朱麗婭悉尼編譯報導)隨著新的一年而來的低於市場標價的新法律,將會給紐省房產買賣雙方帶來一些影響。

據澳洲Domain房地產網報導,紐省公平交易廳稱,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確保房產代理不會低報房產的售價,從而導致有興趣的買家在考察房產、索取報價以及參加錯誤估價的拍賣會上浪費時間。

REA集團(REA Group)住房銷售總裁瑞克曼(Andrew Rechtman)說:「紐省對房產過低報價的改革將增加估價的確定性,這對在澳洲房地產網站(realestate.com.au)上尋找房源的買家是個好消息,因為有26%的買家搜房基於價格區間,有93%的買家完全忽略未報價的房產。

六項改革如下:

一、不再設有最低出價
最直接和顯著的改變是在價格上的體現。指導價格不再出現最低出價金額,例如一百萬澳元起或包括標號和文字在內的類似策略。這一舉措將有望為潛在買家清除一些模糊的價格指導。

紐省房地產協會主席坎寧安(John Cunningham)表示,房產代理將要求出示有證據支持的預估售價及不低於此價格的指導價格。

坎寧安說:「代理公司必須向買家提供合理的預估售價,並同時提供相關證據及計算預估價格的理由,以及會影響售價的其它因素。」

二、最高10%的價格區間
房產代理可以提供價格區間,但新規定要求其必須在最低價和最高價的10%範圍內。例如:50萬元至 55萬元。

標出指導價並非強制性的法規,因此一些代理公司可以選擇不提供價格指導。這將導致待售房產直至拍賣數天前才標出指導價,或者根本就沒有指導價,這可由賣方與代理公司自由裁量。

坎寧安說:「房產代理不能提供低於最低預估售價的指導價格,而且最低價至最高價的波動範圍不能大於10%,從而使指導價由此開始明確。」

三、房產廣告及時更新
在新規定下,房產代理若取得會改變房產專業評估的售價的證據,如市場反饋,則必須更新他們的預估價格。

如印有過時價格的印刷廣告不能合理停止,這類過期廣告可允許使用,但所有網上廣告信息必須及時更新。

四、價格討論的對話應記錄在案
每一次與房產代理有關待售房產價格指導的談話,不論是現場或電話交談,房產代理都必須記錄在案。這可以是簡單的幾行話,代理必須在房產開放查看時,向看房者提供諸如有多少人得知這類細節,這意味著他們要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

坎寧安說:「新法規要求代理準確記錄每一次對話可能是最麻煩的一件事,尤其是當他們外出或在車內接到電話時,還得記錄談話的詳細內容。」

然而,他認為多數代理會想出更高效的方式,如在看房日分組匯報。

五、更利於整頓管理
如果你懷疑報價過低,房產代理公司可能會面臨懲處。如果公平交易廳收到更多相關文件證據,這將迅速引起相關機構按新指導價規定進行查證。

被控代理也可以迅速通過一切相關證據為自身辯護。

六、對過低報價更嚴厲的處罰
一旦發現報價過低,房產代理可能會失去相應房產的全部佣金,還可能面臨最高達22,000澳元的罰款。

如果消費者認為指導價可能低於代理協議的價格,可以要求代理以書面形式提供價格指導來保護自身的利益,同時進行市場比較及調查。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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