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處方藥說明書將有漢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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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週四(9月10日)加州議會全票通過AB 1073法案,要求加州的藥劑師今後需提供除英語以外5種語言的處方藥標籤或藥物說明書。法案將提交州長布朗簽字,如獲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

9月10日,加州議會全票通過AB 1073法案,要求加州的藥劑師今後需提供除英語以外5種語言的處方藥標籤或藥物說明書。圖為處方藥。(fotolia)

AB 1073法案規定,應患者和醫護人員要求,除英語以外,加州藥劑師需提供西班牙語、漢語、越南語、朝鮮語和塔加路族語言(Tagalog)等5種語言的處方藥說明書。患者們可以在處方標貼上或患者手冊裡面看到這些語種的說明。

加州將是繼紐約州之後第二個實行此措施的州,紐約州要求藥劑師向患者提供非英語的說明書帶回家,但紐約的法律只適用於8家分店以上的連鎖藥店,而加州法律將適用於所有規模藥店。

2009年一項針對四個州(不包括加州)藥房調查顯示,有43%的藥房提供除英語外至少一種語言的翻譯,21%藥房提供有限翻譯,還有35%根本就不提供翻譯服務。

據美國人口普查(U.S. Census)數據,加州有680萬人只具備有限的英語能力,約占加州人口的20%。加州藥劑局調查數據顯示,加州有約70%的藥房提供翻譯,但翻譯準確性無法確定。

加州藥劑局(California Board of Pharmacy)已經要求藥劑師為非英語患者提供免費翻譯服務。一些加州的藥店已經在櫃檯上提供藥物標籤和說明書翻譯,但並非法律要求。在加州擁有865家藥房的藥品零售商CVS,在客戶需要時,會提供除英語以外15種語言的說明書,同時還提供超過150種語言的電話翻譯。

加州藥劑局執行經理赫羅德(Virginia Herold)說,藥劑局鼓勵藥店將藥品說明書直接印在處方藥的藥瓶標籤上,這樣就不會丟失,但現在的法案沒有這樣強制要求。他說,法案並非會讓人人滿意,但比較5年前,已經有了非常大的進步。 ◇

責任編輯:張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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