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紐省將引入新的立法解決房產「日落條款」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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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妮悉尼編譯報導)目前澳洲紐省一條被稱為「日落收回條款」的地產法律可使房產開發商在履行合同前撤銷合同,重新以更高價格出售,但卻讓消費者大受傷害,在多起購房者投訴後,紐省公平交易廳廳長多米尼羅(Victor Dominello)宣布將引入新的立法,以確保這些問題不再發生。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日落收回條款」 原意是為保護購買樓花的消費者,規定當房子遲遲不能交割時可以撤銷樓花合同。但現在很多無良開發商利用這一條款漏洞,為高價出售房子,當工程完工延遲觸發「日落」條款時,合法地撤銷買房者的樓花合同。

在發生一系列買家在薩里山(Surry Hills)新樓盤East Central等待交房時被開發商撤銷合同的故事後,多米尼羅宣布將引入新立法,以確保這些問題絕不能再發生。

他說:「這顯然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我的工作是保護消費者。很明顯這些合同是為了保護買家,但是目前它太開放而被開發商利用。我們需要找到一種方法在這種情況下保護人們,將有一套改革來防止這些問題。」

多米尼羅決定採取行動是在四個在同一座樓購買公寓的家庭其合同在交房最後一刻被取消後,律師也呼籲制定更嚴格的法律。

East Central開發商為Samadi集團(Samadi Group)集團的薩馬迪(Ash Samadi)表示,建設延遲是因市政府批准計劃的問題所致,建築成本增加了,所以要增加售價。建造者SX Projects也開始針對薩馬迪不付款上告紐省最高法庭。
薩馬迪說,解除合同是由於「附帶損害」。由於這些附帶損害新房售價提高。

兩個孩子的母親和移民顧問恩德(Tara Ende)於2013年6月以89萬的價格買了East Central一個兩居室的樓花, 但交房幾天前得到通知,大樓另一個兩居室樓房現在售價139萬元,開發人員已經取消了她的合同,退還了她的定金。

另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買家的兩居室合同也被取消。審查文件發現七個公寓合同被取消之前一天被轉移到第三個公司。

現在恩德女士對省府新舉動表示歡迎,她說:「這(新立法)顯然幫不到我們,但我們很高興它不會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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