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電郵移民被拒 事主獲償3千元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2015年0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一名技術移民申請人因未能及時提交所要求的文件,導致申請被拒。但聯邦法院的法官認為,是移民部官員沒能成功發出要求補交文件的電郵,因此裁定申請人可重新補交文件,並獲3,000元補償。
  
法院文件顯示,印度籍男子帕特爾(Dharmendrakumar Chandrakantbhai Patel)在2010年6月申請加拿大技術移民,申請處理一直順利。加拿大駐新德里高級專員公署的項目助理Rakesh Goel稱,在2013年8月20日給帕特爾發了電郵,要求他45天內提交更新的申請表及無犯罪記錄等文件。因為沒有得到回覆,2014年2月12日,簽證官向帕特爾發出拒簽信。
  
帕特爾和他的法律代表安德森(Karen Kwan Anderson)都稱,沒有收到要求補交文件的電郵。安德森在證詞中稱,她2014年2月28日收到拒簽信,3月3日就給簽證處發了電郵,說明沒收到要求補交文件的電郵,而且她的辦公室在2013年10月去諮詢過申請的進展情況,沒發現有任何問題。安德森要求籤證處重開此案,但沒成功。申請人認為這不公平,遂將加拿大移民部告上法庭。

移民部沒能證明電郵成功發出

聯邦法院2015年7月23日公布的裁決書中寫道,申請人否認收到簽證處所稱發出的電郵,簽證處官員亦未提供所稱發出的電郵的副本。從法庭獲得的證據看,這份電郵沒有發給申請人或其代理。合理的推論是,移民官員出了錯誤。
  
法官博斯韋爾(Keith M. Boswell)認為,申請人收到拒簽信後,其法律代表在3天內及時與簽證處聯繫。博斯韋爾在裁決書中稱,如果移民部在收到申請人的解釋信後能重開此案,或者之前聽從法院的建議重開,就不會有這次的法庭聆訊。因此申請人應該獲得法律開支補償。
  
法官最後的裁定是,同意申請人的司法覆核申請,案件退回,由另一名簽證官審理。申請人獲得3,000元與上訴相關的一次性費用補償。

個案雖少須預防

律師卡拉斯(Sergio R. Karas)是加拿大律師公會認證的移民法專家。他對《大紀元》說,加拿大移民系統已經以電郵取代傳統的郵遞和傳真通訊。傳統的郵遞很慢,在一些海外地區丟失郵件的機會大;傳真也無法確認是否收到。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安德森稱,最早在2010年也有電郵丟失導致的法庭聆訊,她的其他客戶也遇到過類似情況。
  
移民部的說法是,他們使用申請人提供的電郵地址,但沒有確認對方是否收到。如果電郵沒能傳到收件人信箱,會有通知,這時官員會通過其它方式與申請人聯繫。
  
卡拉斯說,現在技術移民通過快速通道挑選,都是在加拿大處理,電郵通訊應該更可靠。電郵通訊「99.9%是可靠的,出問題的情況很個別」。
  
帕特爾的律師在出現問題時及時回應很關鍵。卡拉斯說,移民系統有不同的限時規定。比如快速通道系統,在收到邀請後必須在60天內遞交申請;收到拒簽信後的回應,也是有限期的。他說,申請人還可以做的,是定期查看個人申請的處理狀況。發現異常時,最好請法律代表去查詢。因為沒經過專門訓練的人,與政府打交道容易出錯。◇

責任編輯: 喬亓

相關新聞
2015年度加拿大技術移民快速通道分析
加拿大移民新規 留學生申請移民會難嗎
加拿大巴裔移民被指計劃襲擊美領館
加國新移民選擇定居蒙特利爾的增多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