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丕東:在美留學生群毆面臨重罰能通融嗎?

人氣 16

【大紀元2015年06月16日訊】震驚中美華人的洛杉磯地區中國留學生綁架案案情逐步浮出水面:受害者劉某在波莫納高等法院控訴了中國留學生翟某、張某和楊某等被告人對她的暴行,包括扒光衣服、用煙頭燙傷乳頭、強迫其吃沙子、剃掉頭發逼她吃掉等。目前被抓捕歸案的6名被告人中,除翟某、張某和楊某外,另外3人為未成年人。目前,還有4位涉案中國留學生在逃。

根據加州法律,「酷刑折磨」是一項重罪,對酷刑的懲罰是判處「終身監禁」,並處最高1萬美元罰金。

根據中國國情,學生群毆是教育為主懲罰為輔,若是輿論沒有持續關注,錢權運作之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最後啥事也沒有。

不能說,中國人對校園暴力事件存在容忍。近年來所曝光的每一起校園暴力事件在社會上都引起激烈的討論,沒有人對校園惡性暴力事件不深惡痛絕。每次看完那些暴力事件的視頻,我們的心都撕裂般痛苦憤怒。然而,民眾的憤慨,並不能阻止校園暴力事件的產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法律做不到「繩不繞曲,法不阿貴」。

每當校園暴力事件發生,事件在沸點上時,都會看到當地公安部門介入調查的資訊,當關注期過了,若被其它熱點事件掩蓋,便再也沒有具有突破性的下文。不言而喻,「我爸是李剛」是中國社會的潛規則,只要手上有權、有錢,擺平此類事件皆易如反掌。也正因為如此,6名被告留學生當中的一名學生家長還涉嫌賄賂證人被捕。只可惜,中國權錢萬能、人情代替法理的國情,在美國水土不服,被海內外所嘲笑。

不僅幾個當事留學生對可能被判處「終身監禁」感到驚訝,全中國人都感到驚訝。美國法律有這麼認真嗎?不能跟法官通融通融嗎?不能找領導通氣或指示嗎?不能花錢打點打點嗎?是啊,在中國要是「我爸是李剛」,這連法庭都不要上,早就私了。

可是,這發生在美國。不但被逮捕的要受到審判,已經逃回中國的,還要面臨美國法律的制裁。因為美國法律不鳥中國這一套百試不爽的法寶,法律就是法律,無情而殘酷。哪怕你是總統的兒子的,你也無法要求特殊的關懷,當然,哪怕你是流浪漢,你也一樣會得到法律的尊重。

美國法律對這樣的一出暴力事件所做出的定義與審判,可以警示任何一個生活在美國的人,一個判決就可以把同類暴力事件所消除。這就是法律的尊嚴和魅力所在,法律對惡所作出的懲處,除對惡者進行懲罰,更重要的讓可能存在的惡無地逃遁不敢再惡。斬斷惡的念想是嚴厲律法的初衷,任何影響律法公正實施的行為,都是惡的幫兇,那些看起來完美和諧的法外了結,事實上是種下罌粟飄滿花香的幻象,罪惡已經天地間蔓延。

在我生活的地方,我經常看到,一起交通小摩擦,當事人往往是叫來數十人,追求法外壓力,用黑社會敲詐的方式獲取與事故不對稱的賠償。這樣的事件多了,法律就成為陪襯,文明社會又走進叢林社會。這種鄉俗所造成的惡果是誰也不相信法律,誰家拳頭大,誰家有李剛,誰就站在法律之上。

在看全國近日熱點案例,我們的司法為什麼引起那麼多的爭議,甚至於律師要數百人簽名抗命,甚至於律師去往異地調查,要立遺書拋妻別子呢?根本的原因就是我們有法制但無法治,我們的權力淩駕於法律之上,造成了法律對群體的差異性,我的靠山是黨國,我就是法律;「我爸是李剛」,我違法不用關;「你家無李剛」,你違法要把牢底坐穿。所以,對於違法行為,我們要講政治、比權力、拼家勢,打敗輿論打敗法律。

南京彭宇案,對社會產生深遠的負面影響在於摧毀每個人心中堅守的道德與法治的信仰。這種決堤式的效應撕毀了法律的權威,人們視法律不再是威嚴不可侵犯之物,人們視法官,也不再是正義不可侮辱之人,在人民眼中,與法相關之物之人,皆為權錢的俘虜。

直至今天,面對中國留學生在美群毆同伴可能「終身監禁」,家長賄賂證人被逮捕可能要坐30年大牢,中國人仍然將信將疑,仍然覺得只是嚇唬那些留學生和家長而已。這是我們中國人最大的悲哀,法律在中國人的認識裡,已經不是公正的法律,只是社會階級的統治工具,其公正性只能是階級內的相對概念。同樣,法官在中國人的眼裡,從來就不代表絕對的公正,那是權錢角力場的和事佬,甚至就是法律買賣者。

我們很糾結,我們很自責,卻無力改變,這種悲哀給我們的國家、民族帶來了深重的災難。當國家的法治天平傾斜、當每個中國人心中的法治天平傾斜,我們每一個人,都成了無法之人,那麼,我們又如何喚回公正、道義呢?於是,在我們的國家,百姓相信上訪,而不願意去法院遞交訴狀,他們寧可一家人前赴後繼地死在上訪的路上,也不願意在法院陳述不公不平,法律不是護身符,失去了最基本的功能。

這不能怪法律,是因為百姓偏執;這不能怪百姓,是因為法律無能。這就是因果循環,強者視法律如玩偶、弱者視法律如敝屣,法律在社會的地位岌岌可危,而對於社會的穩定所付出的代價逐年上升,社會的矛盾也一再升級。

我國奴隸社會的刑事立法指導是「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商鞅變法,喊出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口號,遺憾的是,到了今天,這還只是迷惑人心的口號。對於中國,如何挽救法律的地位與人民對於法律的信仰,這其實在於執政黨的放權,讓度於多少的權力給予法律,就會有多少的法律信仰和非粉飾性的真實和諧。

只是,司法獨立,已成為了禁忌,於是,看著美國法律可判處圍毆同伴的留學生「終身監禁」,舉國皆好奇。這是何等的痛苦啊,我深感悲憤,我渴望法律是每一個守法的中國人最堅固的盾牌,抵禦邪惡亦如陽光之於幽鬼。(原標題:中國留學生在美群毆同伴可能「終身監禁」的思考)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相關新聞
雪梨三名中國留學生因綁架案被捕
溫哥華警方公佈中國學生綁架案嫌犯姓名
何清漣:《司法改革白皮書》為何無人喝采?
賀衛方:向中共要求司法獨立是與虎謀皮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