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通報落馬官首提「隱瞞個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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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報導)中共中紀委網站日前發佈通報,此次通報首次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作為落馬官員的新標籤。隨後該消息引起大陸網絡關注,有網民對於上述規定表示支持,同時暗指江澤民隱瞞的個人身世也應列入公開事項。

中紀委通報首提「落馬虎」涉隱瞞不報個人事項

6月15日,中共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國家工商總局原副局長、黨組成員孫鴻志,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廖永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兩人除了「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還均涉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

去年12月26日,中紀委宣佈,孫鴻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他也成為2014年被查處的第42名省部級官員。

根據今日發佈的公告,孫鴻志在官員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等。

廖永遠同樣是在官員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另外,廖永遠還曾向他人行賄。

據報導,中共十八大之後,落馬官員先後被貼上「與他人通姦」「對抗組織調查」「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等標籤。在中紀委關於孫鴻志、廖永遠違紀違法的通報中,再次出現了新的表述: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

大陸官方媒體報導上述消息後,引發網絡關注。有網民對於上述規定表示支持,同時指江蛙(大陸網民暗指江澤民)隱瞞的個人身世也應列入事項範圍。

關於中共前黨魁江澤民隱瞞個人身世問題,早在2009年12月5日已被中國學者呂加平公開披露。呂加平曾發表公開信揭露江澤民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詐騙問題。「第一奸」是江澤民本人和親生父親都是日本漢奸;「第二奸」是江澤民為俄羅斯間諜機構效力出賣大片中國領土;「第一假」是指江謊稱自己是1949年加入中共地下黨的假黨員;「第二假」是指他冒充是江上青的子弟。

中紀委通報首提「對抗組織」 江派高官被點名

去年9月26日,中共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稱,中央直屬機關紀工委近期對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副局級幹部(原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五局副局長)高劍雲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4月18日,高劍雲被立案調查。中共中紀委此次通報稱,高劍雲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額賄賂,長期包養情婦並育有一子,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

據報導,中共十八大以來中紀委以及各級紀委發佈的官員查處通報,對高劍雲案的官方通報首次採用「對抗組織調查」的說法。受訪專家認為,中紀委的通報打破慣例,使用從未用過的新提法,有「震懾效果」。

官媒報導稱,「對抗組織」的例子之一是利用手中權力發佈「闢謠」消息,比如劉鐵男被實名舉報後,以國家能源局名義闢謠,並稱「我們正在聯繫有關網絡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正在報案、報警…..」。

而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從被實名舉報到宣佈被調查,為時近一年。知情人向《新京報》透露,高層領導早已批示嚴查,但遇到了阻力,被「頂」了近一年。還有人像高劍雲一樣,建立「攻守同盟」。

劉鐵男和宋林都是江派高官。劉鐵男有江澤民的「財務官家」之稱。劉鐵男案開庭審理後,其被指控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共受賄3500多萬。劉鐵男在被立案審查時主動寫了反腐的建議材料。

宋林是中共江派二號人物、前中共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的心腹。自去年開始,宋林被舉報了三次。據稱,2012年年初,一名中共高層要求調查宋林,並得到時任中共總理溫家寶的批准,但當審計署掌握所有線報準備拉人時,卻被叫停。有消息稱,宋林案涉前中共最高層,背後還有關鍵人物。去年4月19日,宋林被免職。

宋林也是中共在香港的地下黨主要負責人,控制中資在香港老牌企業華潤集團。在曾慶紅的授意下,宋林一直在香港力挺江澤民集團在香港扶植的特首梁振英,為將梁推上特首位置而賣力並和「青關會」主席、燕京啤酒香港總經理洪偉成關係密切。

責任編輯:林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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