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青少年飲酒 澳堪培拉擬立新法

【大紀元2015年06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海德澳洲堪培拉編譯報導)為避免過早飲酒給青少年帶來的身心傷害,澳洲首都行政區(ACT)司法部長科貝爾(Simon Corbell)近日向行政區立法委員會(the Legislative Assembly)遞交了一份向未成年人(18歲以下)提供酒類飲品是違法行為的新法議案。如提案獲得通過,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外,任何人如向未成年人提供酒類飲品,即使在私下場合裡,也屬於非法行為。

根據ACT政府網站公佈的消息,「酒類販售法修正案」(the Liquor Amendment Bill)是2013-14年行政區「酒類販售法」(the Liquor Act)接受民眾評議後的成果。科貝爾表示:「鑒於飲酒對年輕人顯而易見的危害,修正案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負最終的責任——決定他們的孩子何時及如何才可以沾酒。」

「只有父母、監護人或他們所授權的人,才可以在私人場所給未成年人提供酒類。除此之外均屬非法。」並且相關人在孩子的飲酒過程中,要對其有持續適度的監管,否則亦有可能違法。在修正案提議中對違法向未成年人提供酒類的處罰金定為三千澳元。

科貝爾還解釋說,對未成年飲酒做出規定,並不是要對「在家庭環境裡,有人監管的情況下,一些父母允許孩子偶爾適量喝點酒」的做法予以限制。

修正案提議中還包括,要擴大「酒類販售咨議委員會」(the Liquor Advisory Board)的職能和會員,以及強化對酒類銷售執照持有人的相關規定,其中比較重要的一點是發照機構,即公平交易局(Fair Trading)專員獲取申請執照者背景情況的權力,這方面將得到加強。新法將允許警方向專員提供相關申照者是否適合持照的有關情報。如果專員根據所掌握的執照申請人的背景情況而決定不予簽發執照,拒簽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不符合)「公眾利益」。

科貝爾介紹,上述再評議過程中發現的一些問題,會在今年年底前這段時間裏,與社區和相關各方諮詢商洽,還有一些問題尚未包括在修正案提議中,那將會在諮詢商洽結束之後的另一輪審改諮詢中討論。大部份參與評議的各方,對行政區酒類販售法規改善社區安全的積極作用,給予了肯定評價。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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