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虐傭案女僱主18罪成 月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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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潘在殊香港報導)在香港工作的印尼女傭Erwiana被虐案昨日(10日)裁決,女僱主羅允彤被裁定18項罪名成立,包括指控她虐打Erwiana及印傭Tutik,以及拖欠Erwiana薪金等。法官指案情嚴重,即時監禁與判監是無可避免,押後到2月27日判刑。Erwiana稱可以原諒被告及其家人,但香港有司法制度,公義必須得到彰顯。

44歲的被告羅允彤,早上到區域法院聽裁決,她的子女亦有到庭。羅允彤在判決後即時還押,由囚車載離開,她的一對子女離開法庭時沒回應案件。Erwiana聽取裁決後離開法院時表示非常高興,感謝香港市民的支持。

被告一共被控20項罪名,當中和Erwiana有關的罪行,包括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等6項罪名成立。此外,與另外一名印傭相關的兩項罪名,亦都成立,但牽涉第三位印傭的兩項罪名,並不成立。

至於10項傳票罪,沒有在服務終止時,或在到期支付工資的限期內,支付工資,沒有給予法定假日,及沒有給予休息日,也都全部罪成。

法官胡雅在裁決中指,案中沒有獨立證人,最關鍵在於證人的誠信,而法官接納Erwiana的證供,即使Erwiana證供確有不脗合之處,但不足以影響其可靠性。

對於辯方曾質疑為何Erwiana沒有反抗,又不離開。法官表示,考慮Erwiana的背景,出身簡單、家人務農,沒有接受高等教育,一直只被教導成為家傭,離鄉別井是為賺錢提升自己生活,而Erwiana又描述當時被鎖在佈滿攝錄機的屋內被羅允彤監控,再加上羅允彤對Erwiana出言恐嚇會傷害她的父母,令Erwiana對被告更加服從,所以一直不敢向其他人投訴被虐待,以及未有在離港時於機場報警。法官又指,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無可避免會即時監禁,必須還押,等待兩份心理和精神科醫生報告後,會在27日判刑。法官亦下令被告,須向Erwiana支付近2萬9千元工資。

Erwiana稱公義須彰顯

Erwiana其後在協助她的團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她感謝曾協助她的同鄉、警員及傳媒,又促請港府正視外傭被虐問題。「香港的外傭僱主,我希望他們日後會當外傭是傭工、是人,停止當我們是奴隸。我希望香港政府會改革相關政策,包括歧視及對外傭不利及令我們被剝削的政策。」

她又批評羅允彤無悔意、又教子女說謊,希望羅允彤被判最高刑期,讓公義彰顯。「雖然對我來說,仍然不足以彌補她對我或其他受害者所做的。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她應被判終身監禁,就她所做的事。而且她對所做的行為並無悔意,同時又教子女為她說謊。作為一個人,我可以原諒她和她的家人,但香港有司法制度,公義必須得到彰顯。」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移民工權利計劃研究員Norma Kang Muico表示,香港有超過30萬名外籍家務工人,但欠薪、長時間工作、無休息日、限制人身自由、被僱主扣留護照、受虐甚至受性侵犯等剝削情況普遍,政府不能再推搪這些個案為個別事件,而應該以實際行動堵塞法律漏洞。

人權組織籲堵塞法律漏洞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回應判決時表示,裁決帶出要善待外傭的信息,社會不容忍違法行為,亦顯示政府和法院很重視保障外傭法定權益和人身安全。港府今年內亦會提出工作守則,進一步規管外傭中介公司。

觀塘警區總督察鍾志明對結果滿意,認為裁決彰顯公義、有阻嚇作用,被告有2項罪名不成立,可能是經過長時間,印傭記憶不清楚所致。他又感謝印尼當局不同部門給予的支援及配合,令警方順利完成調查。

虐待印傭案件去年轟動港印兩地,成為國際新聞,外媒紛紛報道。今次裁決也吸引大批本地及外國傳媒採訪,連同外傭團體,逾百人在法庭內旁聽,庭內座無虛席,連公眾席樓梯坐滿人及出入口亦擠滿人。

責任編輯: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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