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制下高收入者的福音

加拿大高稅率或被高捐贈抵免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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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多倫多編譯報導)加拿大財長莫紐(Bill Morneau)週二正式要求收入在20萬以上的加拿大「1%富人家庭」自明年1月1日起多交4%稅率,以幫助應對實現中產階級減稅承諾的成本,但對於傾向於慈善捐贈的高收入者來說,政府宣布實行33%新稅收抵免政策無疑是個好消息。
  
據《金融郵報》報導,根據現行規定,每年在慈善上捐贈的前200元可得到15%聯邦抵稅額度,超過200元的部分可以獲得29%的聯邦抵稅額度,這兩個抵稅率分別相當於收入低於4.5萬元和收入高於13.9萬元的稅率。
  
自2016年起,收入在20萬以上及每年捐款超過200元的捐贈者,將受益於33%的新稅收抵免政策。例如,凱瑟琳2016年的應納稅收入為21.5萬,她當年向慈善機構捐贈2萬元。
   
要分三步計算其2016年的稅收抵免,首先,前200元的捐贈可以得到15%聯邦抵稅額度:200×15% = 30元;之後她會得到4,950元稅收抵免,或15,000元(215,000元 – 200,000元)的33%;第三步,她會得到1,392元(29% x 4,800元),那麼她2016年所得的聯邦抵稅額度總數為6,372元(30元 + 4,950元 +1,392元)。此外她還可得到省級的捐贈抵免。
   
按以前的規定,捐贈稅務抵免可在5年內兌現,不必當年,因此頂端1%收入者可能會把在2015年的捐贈推遲到2016年申報,以獲取更多退稅。但政府已預先考慮到這點,並宣布新稅收抵免政策只適用於2016年或之後進行的捐贈,因此,今年或以往未申報的捐贈將不符合新的33%退稅。
  
不過不是所有省份的最高稅率與捐贈稅收抵免率相同,例如,安省的高收入捐贈者目前支付的稅率為49.5%,而聯邦和安省捐贈的合併抵免率為46.4%。或許聯邦的改變會鼓勵這些省份提高其捐贈抵免率。◇

責任編輯: 喬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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