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師專欄】曹祖芳律師答疑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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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06日訊】問:如果一位非法移民和美國公民結婚,如何申請美國居留証?我是一位無合法拘留証的非法移民,當初被帶到美國時我只有6歲,而我自從那時就在這裡居住。我要嫁給一個美國公民。我們正在努力收集咨訊和我們需要的證件,讓我能合法轉身份為合法居民。有人告訴我們,最好是到我出生地結婚,然後申請入境定居;還有人說我們應該在美國結婚,並在美國申請居留。請多多指教!在此先感謝!

答:根據現行的美國移民法,如果你確實沒有證件且來到美國時無任何證明文件(EWI),你只剩下幾種選擇。一般正常和美國公民結婚的外國人可以申請綠卡排在優先順序,但你有可能無法在美國申請綠卡,而需離開美國在國外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然而,就算你自願離開美國至國外領事,你的申請過程中也可能會帶來巨大的問題,因為根據212(a)(9)(b)(二)移民法,對自動放棄任何非法入境和逾期居留的你會被禁止入境美國10年,除非你被授予豁免。根據你的國家的領事館作風,你也許能夠得到豁免,並返回美國和擁有綠卡,而不必在國外等待10年。然而,處理的時間和結果在每一個國家各不相同,在你試圖離開美國之前請先與移民律師諮詢,這點特別重要。請勿嘗試你自己去處理這個問題。你離開後如又違法和無證重新進入美國,只會更進一步把你的情況複雜化,而且因為不恰當的準備而被拒絕豁免,可能對你的移民帶來更多阻礙。

問:從開始到結束,總共需要多久可以獲得移民証?我的丈夫已經在美國非法居留6年了。我們有一個孩子(2歲),無犯罪背景。他今年29歲,沒有接受過美國的教育,我們已經在一起3年了。他的父親在墨西哥被殺害了。我們居住和生活在這裡。

答:你的問題是沒有一個正確答案的,因為所有的案子都取決於該案件的具體事實。首先,最重要的是要知道你的丈夫是如何入境美國的。如果他是合法入境美國,那麼你也許可以為他申請綠卡,而且他可以在美國境內申請調整身份。如果他是非法入境美國(入境未經美國海關檢查),那麼他就不適用在美國調整他的身份,他需要回到他的祖國申請移民簽證。但由於他非法駐留在美國,他將無法獲得移民簽證,除非他能基於如果他走了會造成你極端困難,而得到不予受理的豁免判決。你丈夫的情況下有許多的考慮因素,所以你和他應該去見有經驗的移民律師,去了解所有的事實和可能的選擇,找出適合於你們的情況,包括尋求庇護的可能性,尤其是他和他的父親是參與墨西哥的政治活動。

問:如果一位刑事被告在地方監獄,請問他要關多少個月,入境海關和移民局才會放他走?移民局會帶他到州法院嗎?我的朋友他已在縣監獄呆了3個半月,我將付出保釋金讓他可以轉移到聯邦監獄。他現在面對的刑事案件是重級帶武器的毆打家庭暴力罪,一級罪名,而且他有移民拘留令。

答:如果一個不是美國公民的人,因刑事罪行被逮捕,可能會導致移民局調查他的身份。一個移民羈押令代表的是移民辦公室希望能讓當地的拘留所維持羈押被告,直到移民局有機會進一步調查被捕人士,來決定這人是否有可能被遞解或遣送離開美國境內。然而,移民羈押不等於被驅逐出境。移民局的管轄權不能跨越地方法院來調查非公民,除非這人已從本地刑事案獲釋。一旦此人從本地刑事案獲釋,移民局才可以進一步調查他。一般移民局的拘留令起效時間是從這人從當地刑事罪獲釋後,有效時間是72小時內。如果在這時間中,移民局沒有採取羈押被告,當地的拘留所必須讓這人離去。如果移民局羈押留置,然後經過調查,移民局要麼針對這人的文件申請遞解出境程序,並設置一個保釋金,或者調查後因為確定有合法在美國的理由而釋放這人。當一個人有移民羈押和面臨刑事指控時,必須要找一個好的移民和刑事律師。

問:我們一起申請了I-130和I-485,我們是否應該同時從移民局接到兩件收據?我們已經收到I-130的收據,但沒有I-485的收據。

答:由於每個I-130和I-485是獨立的請願書/申請書,是由兩個獨立的個體提交的(I-130是由美國公民所提交的請願書,I-485申請由受益人/申請人提交),你將最終獲得2個獨立的,為每個申請書的個別收據。只要有耐心。首先收到的是I-130,其次是I-485。

問:有沒有類似臨時工作許可証允許外國人工作,直到明年可以合法申請H1B?這是新的美國居民(自2014年1月)嫁給美國公民的父母。家長的工作會在他的職業領域上班。我只想知道,是否有類似給學生的工作証可以給父母,但父母沒有在美國上學。

答:沒有這類的工作証,但有其它類型的臨時工作簽證。你所提供的狀況並不是太清楚-是美國居民的父母和美國公民結婚的嗎?一般情況下,為了有在美國的工作許可証,外國人必須有雇主和有效的美國簽證,准許就業的贊助,或正在經歷的綠卡過程,並持有就業許可証。還有一些其他的方案也是如此。你應該去諮詢一位有經驗的移民律師,告訴他確切的事實情況和討論所有選項。

【曹祖芳律師是德州及華盛頓州執照律師、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邦法庭起訴律師,前柯林郡刑事檢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具有25年豐富經驗,八年內受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曹律師能說、讀、寫流利和無口音的英語和漢語。曹律師將為您提供有關法律常識。聯繫信息:​​電話:972-964-8366,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址: 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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