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聯通前董事長常小兵的舉報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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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文書帆報導)常小兵落馬後,《南方都市報》記者獲得一份今年1月實名舉報時任中國聯通董事長常小兵腐敗犯罪的信件。以下為舉報信全文:

中國誠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黨委

——實名舉報中國聯通損失8億國有資產暨偷逃3.2億稅款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經了解,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聯通」)在就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56號招商國際金融中心C座地下一層至十三層、第十四層C/D座聯廊及相應的分攤部分和地下五十個車位,共計25,729.87平方米的房地產(以下簡稱「處置房產」)所進行的一系列交易中,以中國聯通現任董事長常小兵和前任董事長張春江為首的處置房產決策群體存在嚴重的違法違紀以及腐敗犯罪問題。其不僅內外勾結,坑瀣一氣,損公肥私,涉嫌向郭伯雄家族進行利益輸送,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損失及稅款流失;而且充當黑惡勢力的幫凶,為虎作倀,強取豪奪,破壞社會安定。

一、內外勾結,損公肥私,將處置資產定向低價轉讓給一家私營企業國澳實業有限公司,損失8億元巨額國有資產。

根據所了解的相關交易情況,2011年8月2日,中國聯通將處置房產以4億元的低價直接過戶給國澳實業有限公司(企業註冊號:110000000681816,以下簡稱「國澳實業」),並由國澳實業申領了編號為西字第061577號和西字第061576號房產證。處置房產作為坐落於西長安街南部,臨近金融街核心辦公區。西單商務區的甲級寫字樓,當時的市場價格已經達到約5萬元每平方米,總的市場價值高達12億余元,同處置房產現時過戶價格的差額高達8億元。

鑒於處置房產的優越地理位置,眾多大企業集團,包括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保利集團,中國郵政器材集團等大型央企,以及泰康人壽等金融企業曾多次向中國聯通表示過希望按照市場價格購買處置房產作為公司總部及集團辦公場所的強烈願望,有關的出價遠遠高於中國聯通此次向國澳實業轉讓處置房產的4億余元價格。

對此,中國聯通給出的解釋是,其領導從有利於其企業效益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目的出發做出決定,已經確定了明確的受讓方且不會做出任何變更,並以此拒絕了上述的眾多購買意向。

但是,中國聯通最終沒有經過任何公開徵集交易對象的程序,選擇了一家名不見經傳的私營企業作為交易對象,而且有關的成交價格同市場價格相差高達8億元,也就意味著中國聯通損失了可以獲取的國有資產增值收益8億元。

中國聯通通過採取定向轉讓的方式,損失了如此巨額的國有資產,獲益的自然是受讓處置房產一方。而受讓方國澳實業作為一家名不見經傳的私營企業,其何德何能,能夠令中國聯通拒絕眾多聲名顯赫、實力卓絕的大型企業集團的高價受讓意向而獨獨選中他?能夠令中國聯通違反諸多的國有資產處置規定要求,向國澳實業做出如此巨額的利益輸送行為?如果沒有內外勾結,沒有私利與公益的交換,沒有這之後所隱藏的嚴重腐敗問題,我們很難想像中國聯通會進行這樣的一個交易。據悉,國澳實業的實際控制人為郭伯雄家族,但是股權關係卻極為隱蔽。

二、同中證公司、國澳實業串謀,偷逃近3.2億元巨額稅款,通過海外洗錢暨轉移利益。

基於對上述交易的不理解,我們經過進一步了解處置房產的交易背景,發現還存在偷逃巨額稅款和海外洗錢問題:

2003年左右,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網通」,後於2009年初併入中國聯通)以20億元向北京中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企業註冊號:110000410102747,以下簡稱「中證公司」)購買了由中證公司開發建設的位於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1號的房產,即現時的聯通大廈。

中國網通向中證公司支付了16億左右的現金後,即以彼時已經獲得完整產權證書的處置房產按每平方米約1.6萬元,共計4億余元,抵償給中證公司作為剩餘款項。根據2003年間招商國際金融中心類似房產的交易記錄,同期的交易均價己經超過每平方米2萬元。

中證公司在交付聯通大廈的過程中,存在大量的違約行為,遲遲不能將聯通大廈交付給中國網通,拖延至2007年才將聯通大廈交付給中國網通,有關的產權證書更是拖延至2010年方纔部分辦理完畢,而有關的土地過戶手續更是拖延至今日仍然未辦理完畢,而中國網通及之後的中國聯通在此過程中沒有向中證公司追究任何違約責任,主張及索要任何違約賠償。

更加令人費解的是,2010年底、2011年初,在明知中證公司將受讓的處置房產又轉手轉讓給國澳實業,而且有關的轉讓價格系按照每平方米近4萬元,總價約為8.8億元,國澳實業採取境內支付給中證公司4億余元,其餘4.8億元均在境外支付給中證公司實際控制人這種明顯嚴重違法甚至涉及犯罪行為的情況下,中國聯通仍然同意配合中證公司和國澳實業,將處置房產按照每平方米不到2萬元,總價為4億元左右的價格轉讓給國澳實業。

2011年1月31日,中國聯通同中證公司及國澳實業正式簽訂了轉讓協議,將處置房產以4億余元的低價直接轉讓給國澳實業,並由國澳實業按照該等價格申報納稅及辦理相關的產權過戶手續。

由此可以看出,正是在中國聯通的有力配合下,使國澳實業能夠順利地受讓了處置房產。中國聯通的這種行為,不僅使作為國有企業的中國聯通喪失了將8億元的國有資產增值收益,還使同屬為私營企業的中證公司和國澳公司在處置房產的交易行為中偷逃了巨額房地產交易契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經我們初步測算,偷逃稅額總計高達約3,177億元。

偷逃稅額計算簡表偷逃稅額計算簡表

契稅 營業稅 土地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
中證公司 4億x3%=1200萬 8.8億X5.5%=4840萬 (8.8-4)億x50%-4億x15%=1.8億 (8.8-4-1.8-0.484)X25%=0.629億
國傲實業 (8.8-4)億X3%=1440萬
合計 2640萬 4840萬 1.8億 0.629億

此外,中證公司還可以利用中國聯通同國澳實業直接交易的事實隱瞞其以20億元向中國網通銷售聯通大廈的事實,而按照16億元的銷售收入申報相關稅收,從而偷逃更大數額的稅收。根據我們瞭解,中證公司為了儘快毀滅證據,已經開始清算註銷公司。

而國澳實業的巨額受讓資金來源也令人存疑,其為何選擇境外支付大部分購房款?這明顯是在進行海外洗錢並為後一步轉移利益做準備,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三、庇護黑惡勢力以流氓強盜手段強取豪奪處置房產相鄰物業

為了保證國澳公司能夠實現對處置房產的利益最大化,完全控制C座的所有使用面積和公共設施,中國聯通於2011年3月29日簽發了《關於要求搬離北京招商國際金融中心C座的致函》(以下簡稱「329函」),罔顧中國網通和中國聯通多年向北京金龍興業房地產有限公司租用北京國際金融大廈C座第十四層及第十四層夾層,建築面積為793.26平方米物業(以下簡稱「承租物業」)使用權,之後又由我們從北京金龍興業房地產有限公司處租用用於放置數據庫及辦公的事實,以協助所謂「第三方」實現「對整個C座進行封閉管理」為由,勒令北京金龍興業房地產有限公司搬離相關場所。

在中國聯通329函所提的無理要求被北京金龍興業房地產有限公司回函嚴詞駁斥後,中國聯通仍然縱容甚至支持國澳實業。而國澳實業也完全依賴於中國聯通的329函,採取各種手段要將我們驅離,明目張膽打著郭家旗號,公然招搖過市,毫不掩飾所作所為。2011年4月間、8月間,國澳公司採取糾集20餘名社會閒散人員冒充員工對我們的公共通道進行阻塞,辱罵、挑釁,威脅我們員工人身安全的黑社會手段,多次製造惡劣治安事件,致使我們無法進入辦公場所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也使利用C座公用通道和公用電梯通行的穆迪中國公司的辦公秩序受到嚴重影響。2011年8月18日晚12時,國澳實業更是派出6名打手,破壞大廈14層的消防門並砸毀我們租用在14層的辦公室前後玻璃門,之後又進一步切斷電源,給我們的財產,特別是需要24小時不間斷運轉的債券評級數據庫和若千其它重要的金融信息數據庫,造成了重大損害。由於其背景複雜、關係特殊,有關政府執法部門對此有所顧忌,對此束手無策或態度消極敷衍。

在出現國澳實業阻塞公共通道情況時,我們就向中國聯通反映此問題,要求中國聯通收回完全違背事實的329函,以免被國澳實業加以利用。但中國聯通不為所動,沒有做出任何行動澄清329函。

試想一下,如果沒有內外勾結,沒有錢權交易,沒有利益追求上的趨同一致,中國聯通為甚麼敢於出具這樣一封329函,要幫助他人去霸占一個不屬於處置房產移交範圍內的房產?而沒有中國聯通的大力支持和庇護,國澳實業何以能夠如此猖狂,在北京的長安街上用盡各樣的黑社會手段呢?

我們懇請有關機關查明有關情況,深刻挖掘中國聯通以其董事長常小兵和前任董事長張春江為首的決策團體在處置房產交易中的違規、違法乃至有關的犯罪事實,打掉黑惡勢力和他們的保護傘,嚴肅查處相關人員,懲治腐敗,挽回損失,為黨、為國家、為人民清除蛀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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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蔡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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