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調升虛假登記選民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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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公孫弘香港綜合報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就改善選民登記制度諮詢公眾。當局建議日後登記做選民或更改登記資料時,均要提供住址證明。同時,政府建議將作虛假聲明的刑罰提高至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兩年。

區議會選舉期間,多個政黨均投訴稱選民登記制度有漏洞,亦有選民聲稱被冒認身份,部份個案須提交法庭核實選民身份。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日發表《優化選民登記制度諮詢文件》,計劃改善選民登記制度,並為此諮詢公眾。當局建議,日後市民在登記做選民或更改登記資料時,要提供住址證明,同時會考慮在選民登記表中,要求填寫舊地址以作核實之用。另外,政府亦建議加強與其它政府部門核對地址資料,同時會以平郵方式發出查訊信件及通知書用作核查,亦會將更改等資料的限期提前至早於臨時選民登記冊發表之後。

另外,政府建議提高選民登記作虛假聲明的刑罰,由目前最高的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提高至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兩年。

同時,政府亦檢討反對機制,任何提出某選民登記有問題的人,有責任列舉證據,同時必須出席聆訊,另外建議預留更多時間供選舉事務處及審裁官處理反對個案、聆訊以及覆核。而在審裁官接納之前,臨時登記冊上的選民登記仍然有效。但不具爭議的反對個案則無須由審裁官聆訊。

有關諮詢文件可於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市民可在明年一月八日之前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意見。◇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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