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放寬日薪建築勞工失業補助

朴蓮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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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朴蓮韓國報導)近日,韓國僱用勞動部對「僱用保險法修正案」進行了立法預告。根據新的修正案內容,對日薪建築勞工的失業補助金領取程序完善的同時,對以不正當手段領取補助金者,將加強制裁力度,3年內取消其領取失業補助資格。

連續失業14天可立即申請補助金

根據現行僱傭勞動法規,工齡長的建築勞工離職後可立即申請到失業補助金。但是,日薪建築勞工只有在申請失業補助金之日的前一個月期間,勞動日數不滿10天時,才可申請失業補助金。

特別是日薪建築勞工在冬季等受到天氣影響,工作時間短,收入減少,往往不能及時獲得失業補助。

根據新的修正案內容,在保留原有的日薪建築勞工失業補助條件(1個月期間勞動日數不滿10天)的同時,放寬了新的規定,即「連續14天失業時,可立即申請到失業補助金」。

此外,僱用勞動部還考慮日薪建築勞工不同於常年建築勞工,在領取失業補助金之前,就很可能處於失業狀態。因此,決定廢除原有的申請失業補助金後還需等待7天的期限,申請後可立即獲得失業補助金。

根據修正案,失業補助金申請日及領取日的提前,將會有益於日薪建築勞工的生活穩定。

領取補助金無需提交離職證明

根據現行法規,為了讓因離職而失去僱用保險資格的日薪建築勞工獲得失業補助,企業主需義務申報提交保險資格取消證明和離職證明。而且保險資格取消申報證明和離職證明中,有很多重複記載事項。

根據新的修正案內容,無需提交離職證明,可將離職證明中的必須事項添加到保險資格取消證明中。即可申領失業補助。

對冒領補助金者加強制裁

據現行法規,對於採取不正當手段領取失業補助金者,只對與該失業補助資格相關的剩餘的補助金限制領取,但對於新的失業補助金沒有任何制裁。

但是,隨著建築勞動現場的勞工往來頻繁,重複領取失業補助金現象也在持續增多,甚至有人反覆領取3次以上補助金,這種現象也呈增長趨勢。

據修正案內容,對於不正當反覆領取失業補助金者,今後將限制其最多3年的領取資格。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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