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蜜月灣開發案 縣府意見未被採納

人氣: 5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4年09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月琴台灣宜蘭報導)103年9月26日內政部營建署召開變更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會議。

有關大溪蜜月灣開發計畫案,宜蘭縣府基於海岸及環境敏感區保育、海岸公共使用原則,先前於7月15日函請內政部營建署,建議將東北角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內大溪蜜月灣地區之現有海蝕平台由「海岸發展區」變更為「景觀保護區」;位處山坡地範圍之「別墅區」,應嚴格排除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及原始地形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區域,並變更為「保護區」;濱海「旅館區」因緊臨海岸,為確保公共性及親水性,將範圍內之公有土地變更為公園用地。

惟於本次專案小組會議中,內政部營建署審查意見卻以「本案開發單位業依現行計畫相關規定申請開發在案」為由,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而未便採納。

宜蘭縣長林聰賢針對營建署審查意見表示不能接受並深表遺憾,並呼籲內政部都委會考量環境敏感區保育防災、公眾親水權、特有地景維護之理由,採納縣府建議,縣府亦將於本案提送大會時繼續爭取。

責任編輯:鄭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