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城市擬將「霸凌」歸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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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週二 (5月7日) 晚上,卡森市議會成員投票通過了一項反霸凌條例。這預示著南加城市正朝著將霸凌(Bullying)行為歸為犯罪的方向邁進。

按照這項條例,凡因騷擾別人(被騷擾者的年齡從幼兒至25歲)被抓者,如確定其欺負了對方,導致被欺負對象的身體和精神受了傷害,便可能面臨輕罪指控。該條例還設定,如果大人知道孩子犯有欺負人的行為,作為父母或監護人「應對孩子的霸凌行為負責」。

凡違規者可被指控為犯有輕罪或違法行為

在週二晚上的會議上,倡導反霸凌的濟德·阿徹(Jade Archer)告訴NBC4台:「反霸凌是很難的事情,因為大多數人認為這是伴隨人成長的一部份。但是,這樣想是不對的,受欺負不是成長的一部份。人不該覺得它必然會伴隨自己的成長過程,甚至因此而覺得自己沒有價值,沒有朋友,孤立無援。」

卡森條例將騷擾定義為任何類似行為,即「無論是從口頭上,肢體上,通過書面或任何通訊手段,導致一個人感到恐怖,受驚嚇,被威脅,騷擾或猥褻的不法行為」。

受欺負的學生將數千隻槍帶進校園

卡森條例引用了一些相關的研究和統計數據,強調霸凌對社會的不利影響。研究發現,霸凌事件中的雙方:受害者和肇事者都是容易自殺的人。根據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統計,自殺已被確定為青少年死亡的第三大死因。

卡森新法例也適用於網絡霸凌。條例中聲明,網絡霸凌包括「發送傷人的,粗魯的,和惡意的短信」;「發電子郵件或者在其他社交網上散佈針對他人的謠言或謊話」。

研究發現人緣好的孩子也受過欺負

屋得侖得黑爾斯(Woodland Hills)居民維勒瑞·阿徹(Vallerie Archer)說,「將近一年來,我女兒濟德和我一直在努力幫助卡森立法。卡森已朝著正確的方向邁出了一步。它給那些受人欺負,默默承受痛苦的孩子們帶來了希望,讓他們知道了我們在關心著他們,並會照顧他們。為了他們,我們將繼續在民眾中走動,以確保這個法案被通過」。

目前,尚沒有應對霸凌和網絡霸凌的聯邦法律。加州法律也只限學校給霸凌別人的學生處以紀律處分。

一旦通過第二次審閱,卡森新法律可能於下個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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