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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共建設證券化有譜 資產擬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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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1日電)財政部委外研究公共建設證券化的可行性,將在不修法前提下進行,預估5月底完成委外的報告,再與金管會溝通,6月初將對外說明。

為了開拓財源,財政部正研究公共建設證券化,並且相關執行內容也委外進行研究,目前已經有初步的研究結果,預計在5月底前研究報告將完成,再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溝通後提報行政院,預計6月初對外說明。

財政部官員指出,目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證券化,在金管會方面有2個法源,包含不動產證券化、金融資產證券化。也就是說公共建設的不動產、基礎建設可以不動產證券化或透過金融資產證券化,將未來的租金收入證券化。

官員說,若要採取信託架構方式,促參法同時規定,民間機構因興建、營運所取得的營運資產、設備,非經主辦機關同意,不得轉讓、出租或設定負擔,若要證券化就必須將基礎建設、營運設備轉讓信託帳戶,有違促參法的規定,導致公共建設證券化至今窒礙難行

也就是說,若要採取信託方式證券化,會有促參法限制,不可以將所有權轉讓、設定的問題。

官員表示,若採資產證券化,比較沒有修法的問題,因此研議讓資產證券化先行。

官員解釋,所謂資產證券化,是指公共建設未來有孳息或是營收的部分,拿來證券化提供給民間、壽險業者投資。

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財政部尚未將公共建設證券化相關研究與金管會討論,但若有相關需求,金管會將支持。

壽險業者表示,若是先開放資產證券化的話,像是京站等就可以拿來證券化。對於壽險業者參與公共建設有很大幫助,並且提高壽險業投資公共建設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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