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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燦鍙黃郁文 28日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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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6日電)前台南市長張燦鍙被控在道路徵收弊案圖利前議長黃郁文,兩人被判刑定讞。台南地檢署今天表示,已行文通知28日發監。

張燦鍙、黃郁文當時捲入弊案時,台南府會首長雙雙被收押在台南看守所,曾轟動一時,全案纏訟10多年,最高法院今年3月1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張燦鍙3年、黃郁文4年定讞。

台南地檢署已行文通知28日發監,黃郁文戶籍地在台南,將送往台南監獄執行,但張燦鍙戶籍地在新北市淡水,由南檢囑託士林地檢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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