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拉斯擬向一次性包裝袋使用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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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高強編譯報導)達拉斯市議會週三通過一項新的法令,要求零售商就每個一次性包裝袋的使用向顧客收取5美分,並且禁止在市政府運作的設施或活動內使用一次性包裝袋。

該條例以8比6的投票結果獲得通過,並把實施日期定為明年1月1日。條例允許零售商保留收取費用的10%,其餘的則要上繳市政府。收取的費用將每季度一次繳給市政府,商家還被要求保留一次性包裝袋的分發記錄及收費記錄一年。

此外,該條例還要求一次性包裝袋上面必須印有塑料或其材料的厚度以及可回收的紙質材料的含量。而可回收包裝袋上則必須印有商家的名字。零售商出售的一次性塑料袋的厚度必須不小於0.7密耳(約0.018毫米)。違例者每次將被處以500美元以下的罰款。

該條例最初是由市議員Dwaine Caraway提出,市議會花了一年半的時間討論這個問題。剛開始市議會提出完全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但在召集了零售商、環保人士和社區成員一起討論後,市議會對條例作出了調整。

律師向市議會提出三個方案:一是最初提出的完全禁止;二是向每個塑料袋收取10美分或每筆交易收取1美元;三是一個零售商負責計劃,該計劃要求零售商就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向市政府支付額外的費用。

Caraway最後提出一項修正案,把第二個方案中的10美分減為5美分,並取消每筆交易1美元的收費選項。

表決中市議員Adam Medrano、Carolyn Davis、Caraway、Monica Alonzo、Phillip Kingston、Sandy Greyson、Scott Griggs、Tennell Atkins和市長Mike Rawlings投了贊成票,而Rick Callahan、Sheffie Kadane、Jerry Allen、Lee Kleinman和Jennifer Gates則投了反對票。

該條例的支持者認為,新條例將有助於減少城市的污染。而反對者則擔心條例會對生產商零售商和消費者造成經濟上的衝擊,他們還認為新條例可以被看作是一種反商業的政策。

其中投反對票的市議員Kadane提出一項動議,要把條例送回財政及預算委員會對三個方案作進一步審查。他表示:「我們不需要對這些商家進行微觀管理,我們可以去他們那裡跟他們說,然後讓他們自己找出解決方案,但不是由我們來替他們經營業務。」

除了其它所有擔心外,市議員Kadane和Allen還提醒市議會,德州政府有可能就這類條例的實施而起訴達拉斯市政府。但贊成的議員則重申,這一問題已經在過去一年半內經過幾級的審核,現在是時候採取行動了。

目前奧斯汀、Brownsville、South Padre Island和Fort Stockton已經實施了類似的法令,達拉斯市議會在考慮這一問題的時候也參考了其它幾個地方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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