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委員會:澳洲對白領犯罪懲罰過輕

人氣 9

【大紀元2014年03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 ASCI)認為示,相較於其他國家,澳洲對白領犯罪的處罰太輕。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主席麥德克拉夫特(Greg Medcraft)週五說:「我們發現,對於刑事懲罰,我們的法律是一致,但是當涉及到民事和行政處罰時,我們的處罰就有些不一致。」

麥德克拉夫特表示,證券投資委員會的一大問題是對公司犯罪的處罰往往小於經濟犯罪的所得。例如最近對木業公司Gunns前老闆蓋伊(John Gay)的內幕交易案的處理就是一例。 他說:「為防止人們犯法,通常國際性的懲罰是犯罪所獲收益的三倍。這樣才能起到一種威懾的作用,使犯罪者在觸犯法律前三思而後行。」

「坦率地講,如果你在考慮是否違反了法律時權衡利弊,許多人會在所獲經濟利益和面臨的懲罰之間做出選擇。你需要激勵正確的行為和應該充分意識到,如果故意違法之後所帶來的顯著不利後果。」他認為,「我們的處罰應該起到懲戒作用,並且幫助欲犯罪的人戰勝那種由於貪婪的原因而犯法的慾望。」

目前澳洲對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等罪行的最高民事處罰為20萬澳元,而加拿大對這類懲罰的罰金將近100萬澳元;美國的懲罰則是非法所得利潤的三倍。

麥德克拉夫特說:「澳洲執法機關應該做的是,只要犯罪份子犯法,就應有明確的表示,即如果你越線了,就會面臨重大的懲罰。」

(責任編輯: 堯寧)

相關新聞
澳洲政府擬出新法律 保護借貸者
澳洲準備增加罰款和刑期 震懾企業犯罪
世界各族裔主流尋根 神韻2011全球再震撼
澳洲小伙懷愛情夢到中國 入獄7年慘遭折磨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