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澤西狀告父母18歲女高中生已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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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韓淨美國新澤西綜合報導)3月11日晚上,狀告父母的18歲女高中生瑞切爾‧坎寧(Rachel Canning),在離家5個月後回到了Morris郡的家中。瑞切爾父母坎寧夫婦的律師沙諾(Angelo Sarno)12日在記者招待會上公布了這一消息。

女高中生離家 狀告父母

居住在新澤西州莫里斯郡(Morris)的莫里斯頓市(Morristown)的高中四年級女生瑞切爾向法院遞交訴狀,指其父母對她辱罵、限制其自由,不允許她同男朋友呆在一起、將其趕出家門,並拒絕支付其生活及學雜費。瑞切爾要求法院強制父母立即支付其所欠高中學費、大學教育費和目前每周600美元的生活費用。她的訴狀3月4日被法院駁回。法官稱其沒有緊急需求。因為瑞切爾目前就讀的私立高中已同意她在未交學費的情況下,繼續上學。而離大學申請的最後截止日期5月1日還有一段時間。而坎寧夫婦則稱女兒不遵守家規,自行離家出走。
  
瑞切爾是在2013年10月,與父母發生爭吵後離開家的。她先是居住在男朋友的家裡,然後住在她最要好的朋友傑梅(Jaime Inglesino)家裡。坎寧夫婦因此不再支付女兒的生活費。傑梅的父親英格利希奴(John Inglesino)為她聘請律師,將她的父母起訴到法庭。
  
這起訴訟雖然尚無結果,卻在一時間引起了眾多關注。法庭定於4月22日再次舉行聽證會。

女孩回家 雙方律師態度迥異

3月12日,瑞切爾父母坎寧夫婦的律師沙諾在他的辦公室外舉行記者招待會,宣布瑞切爾已於11日晚回到家中,和他的父母在一起。沙諾說,「瑞切爾的家歡迎她回來,前面的路還很長,他們需要開始修復裂痕。」
  
沙諾沒有過多透露瑞切爾與父母和解的原因,他說,引發過多關注的案子還在法院進行中,瑞切爾回家不關經濟的和其他的任何因素,她現在在家裡,這是事實,我們不用猜測什麼。
  
瑞切爾的家庭成員沒有出席記者招待會,眾多媒體和記者湧到他們在Lincoln Park的家,坎寧夫婦沒有回應,他們拒絕發表任何評論。
  
在宣布瑞切爾回家後,瑞切爾的律師海爾凡(Tanya Helfand)要求法庭為她指派合法的監護人,原因是瑞切爾回家後一直保持沉默。海爾凡說,僅僅幾天前,瑞切爾還表示她不會回家,她的父母必須先承諾支付她的一切費用。昨天和母親通話後,她就答應無條件回家。海爾凡擔心瑞切爾的沉默並非自願而是迫於父母和媒體的壓力。海爾凡要求法庭為瑞切爾指定合法的監護人,並由瑞切爾的父母支付相關費用。莫里斯郡家事法庭法官柏高(Peter Bogaard)拒絕了海爾凡的要求。海爾凡是專攻家庭案件的律師,她對打到辦公室的採訪電話未作任何回應。
  
坎寧夫婦的律師沙諾說,坎寧夫婦不希望媒體過多關注這件事情,現在已經鬧得全世界沸沸揚揚。沙諾說,他們不是演員,也不是運動員,他們不希望這樣,這是他們自己的私事,本來就不應該引起公眾關注。他說「似乎過多的精力花在了如何分裂這個家庭,而不是讓它恢復」。

責任在誰

前眾議員、Mendham Township委員馬克(Rick Merkt)說,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理由,去鼓勵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去狀告自己的父母,可以有更多的方式處理這件事情,比如家庭調解委員會。他說,為瑞切爾提供律師費的英格利希奴在後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明星紀事報》(Star Ledger)編輯評論稱,這個案子本身不屬於法庭。瑞切爾在訴狀中稱她遭受精神和身體虐待,調查證明這項指控是沒有根據的。這個案子就是一個脾氣超大的年輕女孩子,不願遵守父母合理的要求而離家出走,想通過訴訟得到生活費和大學學費。想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卻又要依賴父母掏腰包,這就是當今青少年的想法。
  
文章認為,我們不應過多指責瑞切爾,她畢竟是十幾歲的孩子,聽信了她信任的大人糟糕的建議。這件事的主謀是英格利希奴,他在瑞切爾離家後為她提供住所,並為她的訴訟提供經濟援助。
  
美國多數州的法律規定,在孩子年滿18歲以後,父母的義務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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