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法輪功學員牛桂香被當局非法判刑四年

【大紀元2014年11月04日訊】瀋陽市法輪功學員牛桂香,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半年後,於10月下旬被瀋陽市東陵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東陵區法院將該非法判決結果通知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後,牛桂香已經開始上訴。

非法判決後,瀋陽市東陵區法院沒有通知牛桂香的家屬。10月27日,牛桂香的女兒給主審法官高亞男(女)打電話,才知道這一切。高亞男說案件卷宗正送往瀋陽市中級法院,後家屬去瀋陽市中級法院查詢後得知案件卷宗並未送達。

現牛桂香仍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身體狀況極差,血壓(高壓)超過200,心臟不好。但看守所不放人,法院方面也拒絕取保候審。

據明慧網報導,牛桂香女士今年64歲,原單位是瀋陽鐵路第二招待所,1996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大有改善,平時以法輪功的修煉原則「真、善、忍」為指導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

2007年4月,牛桂香去瀋陽南郊農村——班家寨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報告給110,牛桂香被綁架到瀋陽東陵區桃仙鎮派出所,之後被非法抄家,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2013年11月5日,牛桂香去瀋陽市東陵區(渾南新區)渾河堡發放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神韻晚會」光盤時,被兩個女人糾纏,謊稱有一個人要學法輪功,不讓牛桂香離開;十多分鐘後一個便衣男警察騎自行車趕到,假稱自己要學功,想穩住牛桂香,並抓住牛桂香的手拎兜子,要用手機給牛桂香拍照。牛桂香給他講真相並勸他不要做惡,該人不聽,牛桂香便扔下兜子後繞道走脫,兜子裡是一張老年人公交IC卡——關愛卡,這後來在非法開庭時也成為了所謂「證據」。

近半年後的2014年4月18日下午3、4點鐘,一個男便衣警察謊稱自己是收水費的,騙開了牛桂香家的門,進屋就要求看身份證,說了幾句套話就快速給牛桂香戴手銬,此時門外又進來幾個男便衣同時攝像。帶隊抓人的是瀋陽市東陵區(渾南新區)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副所長程孝周,此人是迫害牛桂香的主要責任人。牛桂香兒子要阻止綁架抓人,程孝周威脅說是警察辦案,如果再阻止就連家人一塊抓。警察還把牛桂香兒子的手機搶走,阻止他打電話通知其他親屬。

牛桂香被當局非法抓捕後,其家人諮詢了一些律師,律師說牛桂香的情況完全可以辦取保候審,但這種案子(對法輪功的政治迫害)取保候審非常難。律師們還說,遼寧省司法廳對遼寧各律師事務所提出不准為法輪功的案子做辯護,即使做辯護也不准做無罪辯護,只能做有罪辯護,而且上庭之前要把辯護詞先給政法委看,政法委批准才能上庭辯護,開庭時律師如果講辯護詞以外的內容(如想做無罪辯護)將被清除出場;審判結果往往是內部決定,律師基本上起不到甚麼作用。

牛桂香家人去檢察院申請取保候審時見不到負責該案件的檢察官,檢察院也沒給任何答覆。過程中,負責該案的、從未露面的女檢察官只是讓一個和她關係很近的女律師跟牛桂香家人聯繫,該女律師表示,聘請她,律師費要兩萬元(後來減到一萬)。牛桂香家人問她,如果想把刑期判到最短,她能做到甚麼程度。女律師說:「打通關係的話,判一年半是一個價碼、一年是一個價碼、半年是一個價碼。」由此可見,中共的公檢法系統早已形成詐取當事人和家屬、撈取灰色收入的一條龍產業鏈了。

7月10日前後,迫害牛桂香的所謂「案子」被移交到了瀋陽市東陵區(渾南區)法院,大約六、七天後分到了刑二庭,主審法官高亞男(音)是一個二28歲的女法官,很多事她都要看同事(一個負責敲棰的老年男子)的意思,她自己也說,本案她說了不算。

2014年8月6日上午,牛桂香被非法開庭。開庭的全程大約只有15分鐘,只問了幾個問題,牛桂香還沒回答完就被打斷或搶到下一步去了,然後就草草收場了。直到10月底,牛桂香的女兒給主審法官高亞男打電話,才知道牛桂香已被非法判刑4年。目前,牛桂香已經開始上訴。

責任編輯:簡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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