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省雜貨店明春開售酒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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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12日訊】卑 省府今年先後出台了酒類銷售新規,近日省府對有資格開設酒類專櫃(「店中店」銷售模式)的雜貨店做出更具體的規定。
  
根據最新公布的細則,符合規定的商店必須有75%的產品為食品,營業面積至少在10,000平方尺。
  
酒類政策改革議會秘書葉志明(John Yap)表示,根據省民的反饋,省府決定的新的酒類銷售模式,「消費者希望能夠在傍晚下班回家的路上去超市買菜時,順便買一瓶紅酒,而新出台的政策適合於這一法案。」
  
律政廳長蘇安彤說:「我們計畫在更大規模的雜貨店出售酒類產品,而不是便利店之類的小型商店。省府將允許在便利店中開設酒類專櫃。」
  
到目前為止,省府已陸續公布了有關酒吧餐館「歡樂時光」,啤酒、紅酒和烈性酒的銷售,以及農貿市場的酒類銷售規則。
  
預計明年春季,消費者可以在雜貨店內購買到酒類產品。◇◇

責任編輯: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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