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蘭渡假房產租賃仍需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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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冉惠中波特蘭編譯報導)房產出租服務業已經在全國一些城市蓬勃發展起來,同時也希望進入波特蘭。但城市的法律可能阻止該行業的起步?

波特蘭許多住戶希望房間出租給遊客,能為他們帶來一點點額外的現金。但這種做法,如果沒有相關文件,實際上在波特蘭是不符合法律的。按照波特蘭的「家庭生活」條例規定,出租房屋或房間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是需要許可證的。

但是現在,隨著房間出租現象的日益普及,市領導都希望改變這種狀況。

據KOIN.COM報導,自2001年以來,衛斯‧蒂維爾(Vicy DeVille)一直住在波特蘭西山社區。她做三份工,只是為了餬口。其中一份工作是將她家的一個房間出租。她說,「我們不能光靠社會保障,所以房間出租對我們來說,也是一條出路。」蒂維爾出租的房間,有一個完整的臥室,有一個壁爐。「來這裡的人去餐館,去博物館,體驗波特蘭,他們不希望住在酒店。」

這是一個不斷增長的趨勢,例如短租公司巨頭AirBnB,分類廣告網站Craigslist,渡假房產租賃網站VRBO(Vacation Rentals By Owner)都允許用戶在網上展示他們的房間和公寓,並把它們短期租出去。但很多人不知道,在波特蘭,如果用戶租用不到一個月而沒有許可證,是非法的。

然而該許可證是不容易獲得的。它可能要花費數千美元,和數週時間。不過,政府工作人員表示,這一政策在波特蘭市正在變化中。

波特蘭城市規劃和可持續發展部門負責人桑德拉‧伍德(Sandra Wood )表示,「新的建議是,出租一個或兩個臥室應該被允許,不必經過正式程序,但三,四,五間臥室需要正式申請。」

在波特蘭,越來越多的房屋和公寓正在上網短期出租,從而引發政府關注。短租公司巨頭AirBnB甚至希望在波特蘭地區僱用員工。

目前,波特蘭市府聲稱,不再強制執行短期租賃許可證的要求。但是,如果接到投訴後,他們會前往檢查。

伍德表示,下一步將為波特蘭的短期租賃條例鬆綁,需要向波特蘭鄰里協會提交修訂草案。從那裏,策劃者希望向市府提交一個最終方案。

(責任編輯: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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