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審查要保障民主自由理念」

專訪:韓國前國會議員、國會事務處行政處長金容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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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趙潤德韓國首爾採訪報導)通過全球退黨服務中心退黨的中國人數為1億4千萬名,其中部份人還將退黨中心發行的退黨證書作為證明資料提交給了美國移民官。因為在自由民主主義的發祥地美國,若想獲得居民權,需要回答移民官提出的是否曾經加入過納粹共產黨組織的提問。

最近,韓國前國會議員金容鈞主張,在入境審查時,也應瞭解入境者是否擁護自由民主主義。他表示「擁護自由民主主義的人們,應該入境韓國。入境審查時,確認當事者是否擁護自由民主主義是理所當然的事。」

金容鈞曾歷任第16屆國會議員,現任首爾「世民」代表律師的法務法人。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金容鈞表示,是否擁護自由民主主義應該成為「入境審查」的重要一部份。

金代表主張「因國家狀況,不得已流落異國他鄉的同胞們,如果有返回母國的意願,就應該接納,一名都不能拒絕。他們流落異國並沒有過錯,沒必要展開是否有必要的是非評論,理所當然的應該讓他們回來。但是,必須在擁護自由民主主義的前提下。」也就是說,針對同胞們的出入境的門雖然是敞開的,但必須得符合民主理念的前提。

金代表強調」自由民主主義只有在保障責任和倫理及道德的範圍內才會得到保障。即使本人擁有自由,也應具有責任感,考慮對方是否擁有自由。國家也要保障個人住宅轉讓的自由,通訊、言論、出版、集會的自由。」

同胞需要具備「同胞文化」 並非是「多文化」

在韓國社會,中國同胞雖然擁有「同族」血脈,卻因文化差異,被列入「多文化」範疇之內。但是,又因擁有同樣的外形和使用同一語言等理由,並不能享有多文化家族的服務優惠,很多中國同胞們因此感覺受到了歧視。」

金代表指出「中國同胞並非是『多文化』,正確的說應該是『同胞文化』。由於相當長的時間,他們擁有其他國家國籍,導致在接受韓國文化的過程中,存在文化差異,雖然有可能把他們被視為多文化,實際上並不是多文化,是相關同胞從新結合的問題,對於有關不稱為同胞文化,而被稱為多文化的問題,應該值得深思。」

在社會多文化福利聯合會,以法律顧問開展活動的金律師,曾經接手過很多同胞們的案件,有因簽證或永住權問題而苦惱的情況,偶爾還有因拖欠工資而痛苦的情況,或被冤枉為罪犯而受審判的情況,還有因不會起草起訴書,而以誣告罪被起訴的情況。金律師說「同胞們由於不了解法律遭受痛苦的情況非常多,在民主社會,法律非常重要,因此,應該好好了解法律,為了避免犯法行為,提前預防就尤為重要。」

「在自由社會,如果不違反法律就會生活的非常安逸,但是也不能因此巧妙的違反法律,鑽法律的空子。有必要進行彼此互相都遵守法律的練習。」

應以高貴善良的品性得到公認

金律師對於中國同胞遭受的歧視表示深深的理解,他在美國喬治•華盛頓州立大學留學的5年期間,對於膚色歧視,具有刻骨銘心的感觸。當時,韓國留學生雖然達到了3萬名,但是黃皮膚和黑皮膚仍遭受到了非人的歧視,在歧視的悲傷中,他並沒有氣餒,更加堅強的努力適應當時的環境。

金代表說,令他超越歧視的最關鍵力量就是「高尚的人品」,」只要具備自己的尊嚴,無論在任何社會都會得到尊重。擁有自己善良的本性,就是具備尊嚴,這就是決定性的成功要因。如果將自身具備的尊嚴、作為韓國人應有的自尊心、對國家的愛心完好珍藏,就一定會得到社會的認可。在感受到歧視時,更應該注重穿著。」他還例舉了在美國留學期間,曾經以領帶西裝代替藍色牛仔褲和襯衫的有趣故事。

金代表表示「自由必須由責任為基礎,要具備肩負責任的堅定意志,坐享其成在自由社會很難生存,通過自我開發努力,以權利和義務、權限和責任,具備通過自身努力謀求生路的堅定信念,就一定會成功。」

金容鈞簡歷

1946年2月出生於慶尚南道陝川。歷任國會事務處行政處長、體育青少年部次官、憲法裁判所事務處長、第16屆國會議員、國會法司委員長、歷任執政黨法律支援團長。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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