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6月15日訊】遼寧省撫順市六十三歲的苗淑卿女士,因貼「法輪大法好」的傳單,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撫順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這是苗淑卿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苗淑卿家住撫順市順城區渾河北路。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十一時許,在順城區河東街道弘升社區居民小區樓門棟粘貼「法輪大法好」的傳單,被社區人員綁架。在被非法關押近六個月後,被撫順市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
據悉,法庭完全剝奪了苗淑卿作為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的藉口對苗淑卿非法判刑,但在整個非法偵查、非法起訴和非法審判過程中,中共公檢法人員至今也無法說明苗淑卿究竟如何破壞了哪一條國家法律的實施。
苗淑卿家人接到判決書後隨即上訴。六月初,經家人多次詢問,得知案卷已轉到中級法院,六月五日,家屬將上訴書及辯護詞遞交中法。中法庭長孫建軍負責本案,據孫建軍說,不准備開庭,一般一月左右完成二審判決過程。
苗淑卿曾多次遭中共警察綁架,遭到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判刑,在獄中也遭到殘酷迫害。目前仍被關押在撫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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